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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镇远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县委第四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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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县应急局党委开展了巡察,12月28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应急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为进一步做好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县应急局党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巡察意见反馈后,县应急局党委立即召开局党委会议,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认识,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围绕反馈意见,制定《镇远县应急管理局党委落实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十三届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镇远县应急管理局党委意见整改工作清单》,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分析、填制整改台账,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应急局党委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接受、全面整改。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委委员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大队、指挥中心)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应急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督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党委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整改工作由各党委委员牵头,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明确目标责任。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坚持整体联动、合力攻坚,坚持对账销号、立行立改。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保证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强化成果运用。县应急局党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修订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的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运用新发展理念推动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针对“聚焦应急管理工作主责主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政治理论学习未入脑入心。跟进学习有差距,缺乏敏锐性;学习浮于表面,质和量都“缩水”;政治理论学习未入脑入心”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了《镇远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中共镇远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的指示批示精神等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今年以来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5次。坚持执行“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干部例会、班子会、党委会及“三会一课”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指示批示精神41次。二是组织召开2024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暨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组织局党委委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同时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学习,并结合主责主业进行研讨发言。

2.针对“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不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压紧压实”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印发《中共镇远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调整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镇应急党发〔2024〕1号),参照州应急局班子分工方案,明确班子成员“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二是根据《县编委办关于设置镇远县消防综合事务服务中心的通知》(镇远编办发〔2023〕35号)设置编制数,2024年开展统一社会招考2名县消防综合事务服务中心人员,对口专业强化工作横向沟通对接,专人专岗强化消防监管工作,目前2位人员已到岗开展消防事务服务工作。三是每月召开不少于1次局党委会听取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当前存在的困难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措施。四是制发了《中共镇远县委办公室镇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领导常态化带队赴乡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督查的通知》《2024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督查方案》,每月对重点部门和乡镇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并形成督查情况通报,建立了问题台账,持续跟踪督促整改。全面掌握全县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充分用好“警示、约谈、通报、问责”组合拳,发挥好县安委办工作职能。截至目前,已完成四轮综合督导。五是每月召开1次全县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工作推进部署会,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职责。制定了《镇远县应急管理局档案管理制度》及各涉档股室档案管理子制度,各股室严格执行。六是县安委办再次转发《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镇远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文件到各乡镇,并督促指导开展学习。七是督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严格执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调整其组成人员及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镇安发〔2022〕9号),并聚焦新业态,结合上级文件及时研判调整新业态监管主体职责

3.针对“推动落实改革部署不力,队伍专业化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实施《镇远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制度》。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是印制《安全生产执法手册》并分发至各执法大队。四是2023年9月通过统一社会招考2名专业人员充实执法大队,2024年5月从县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调入1名执法人员充实执法队伍,将原驻村执法队员调整回执法大队开展执法工作。截至目前,执法大队实际在岗开展执法工作11人。五是在下一步招聘和调入人员时,严格把控进入人员专业匹配关,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专业性。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落实责任有差距,阵地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在意识形态专题会上再次组织学习《中共镇远县委宣传部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镇远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镇宣领发〔2023〕1号),并要求各分管同志严格执行。二是制定了《镇远县应急管理局党委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明确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意识形态专题会,局党委听取各分管负责同志就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意识形态领域相关重点工作。每年形成不少于1篇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并积极谋划下步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三是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从严执纪、挺纪在前,立足抓早抓小,常态化谈话提醒,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明确主要负责同志与分管同志,分管同志与股室同志每季度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实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工作状态,及时引导纠正。四是4月1日局党委组织对部分同志开展批评教育谈话,被谈话同志深刻反思不当行为,态度良好。截至6月30日,县应急局已开展谈心谈话2轮次60人次。五是进一步明确了所有文件、信息稿件涉及的审核人员职责,形成拟稿人初审,分管领导二审,主要领导三审的“三审三校”机制。六是由局党委牵头,局办公室、支部支委委员对局宣传阵地及“镇远应急在线”进行内容全面排查纠错,将发现的错误内容进行撤回或修改。截至目前,未发生因三审三校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舆情事件发生。

5.针对“履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政治责任意识不强,消防设施管护、救灾备灾物资管理存在漏洞,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弱项方面”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县政府将50户以上农村木质连片村寨“水改”“电改”工作作为2024年县政府10件民生实事之一,并于2024年3月15日县政府召开常务会部署50户以上农村木质连片村寨“水改”“电改”工作,同时研究推进传统村落常高压管网工程事宜。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涉及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镇远县50户以上农村木质连片村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住建局牵头制定《镇远县50户以上农村木质连片村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工作方案》,2024年内完成9个村寨已建成高压设施出现渗漏、破损、丢失等问题维修完善。目前,县住建局已梳理全县2个传统村落的常高压给水系统管网情况,并根据摸底情况,并将改造资金纳入预算,“水改”预算投资约100万元,“电改”预算投资约69.12万元,共计169.12万元。二是已督促报京乡加强对消防水池的水位、水压是否正常、常高压水池是否漏水、水源是否充足等进行全面排查及维护保养,明确乡镇分管领导、乡镇应急管理站工作人员深入报京大寨检查村是否建立消防设施台账、是否有专人管理;同时要求村干部要常态化开展农村消防设施检查,定期对村寨消防器材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各类消防器材设施处于可用状态,为处置村寨突发事故火灾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三是督促大地乡开展好日常消防设施检查,同时做好登记台账,对存在故障的装备器材及时维修保养,确保装备器材完整好用,进一步加强车辆、器材装备的检查和保养。四是县级物资储备库进场道路已于2023年11月恢复通行,并于2023年12月对路面进行硬化修缮,现在路面可正常通行,不影响物资正常出入库。五是与电力、水投、民政等部门协调沟通,2023年12月,库房水电已接通,目前库房水电均能正常使用。六是2023年12月我局委派相关人员到州应急局救灾物资储备库进行参观学习,学习进出库管理等先进方法,并针对目前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已完善了库房存放物资台账、出(入)库单,并执行专人每周巡查物资登记等。七是对库房内应急物资进行投保,提高风险应对能力。八是结合县情实际推行“1+6”模式(即每支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落实1名事业编人员作为管理岗位,6名工勤或临聘人员作为驾驶员和队员岗位,专职专用)大力提升了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战斗力。九是针对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普遍“专职不专”的问题,分管县领导杨顺金副县长定期组织各乡镇、相关部门召开调度会、专题会等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调度推进事宜。十是县消防救援大队作为县委县政府明确的牵头部门,积极主动协调联合县应急、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深入各乡镇,对政府专职消防队“专职不专”问题开展实地调研,在摸清全县10支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积极向上级请示汇报,向周边县(市)取经。最后,根据调研和借鉴学习情况,拟定了调研报告并向县政府呈报《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落实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专职专用”的请示》,该《请示》主推实行“1+6”模式同时,还明确县消安委定期常态化对各乡镇政府专职队做好培训指导,规范专职队库室应用,确保业务能力得到提升;明确对新入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必须到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为期1周定岗定点的培训,加强消防员的业务素质等工作。十一是乡镇党委亲自抓落实,以乡镇政府名义重新明确所辖政府专职消防队人事问题。全部明确1名事业编人员作为管理岗位,6名公勤或临聘人员作为驾驶员和队员岗位,进而达到专人专管、专职专用,切实发挥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应有作用,担起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作职责及使命。截至目前,全县10支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共计调配到位10名事业编人员、60名公勤或临聘人员充实队伍。十二是2024年1月9日下发《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工作的提示函》,针对基层应急队伍超龄问题要求进行全面整改,于1月12日各乡镇已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县应急局,目前各乡镇已对不符合要求的消防志愿队员进行调整或清退,并更新了人员台账,人员调整后,最小年龄18岁,最大年龄59岁,平均年龄40岁,符合相关规定。

(二)关于持续纠治“四风”缺乏定力,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制度执行不严,资金管理、物资采购不够规范,存在廉政风险,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群众诉求重视不够方面

6.针对“文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完善《中共镇远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印发镇远县应急管理局值班制度等制度的通知》(镇应急党通〔2023〕4号)并严格执行。二是严格执行所有文稿由拟稿人初审,分管同志复审,主要领导三审把关的“三审三校”制度。三是严把公文及文稿“出口”关,5月13日组织开展办公室业务能力培训班,就公文格式及公文写作等业务知识进行了培训,全面提升各股室拟稿办文等综合能力水平,在全局范围开展近3年规范性文件自查自纠,对内容及表述进行纠错修改完善。四是通过局党委会、党员大会、支委会常态化组织学习党章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规章制度,今年以来,各类会议组织开展学习7次。五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批示指示精神,及时组织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会议精神。

7.针对“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组织全体干部和财务人员学习《镇远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镇远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镇财办〔2018〕28号)、《镇远县财政局关于补充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事项的通知》(镇财办〔2023〕22号)、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提高干部廉洁意识和财务人员业务技能;当时经办人未签字的已完成补签字。二是制定完善《镇远县应急管理局车辆管理制度》,要求车辆维修需提前填报“车辆维修审批单”,执行经办人、财务人员、分管同志三级签字及车辆维修企业盖章确认的审批制度,规范车辆保养维修。截至目前,未发生车辆维修损坏先维修后报备的情况。三是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共镇远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好请示报告制度的工作提示》相关要求,切实落实领导干部或集体出行请示报备程序。并及时传达学习最新相关报备文件精神。四是执行领导干部及全体干部职工,重大节假日,特殊时期出县报备制度。截至目前,未发生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出县未报备情况。五是制定了食堂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明确了采购人和验收人。清单发票均落实“四级”签字(即经办人、财务人员、审核人、审批人)审核制度。六是经对巡察反馈后的票据进行全面排查,全部票据均已落实“四级”签字,未发生采购人和验收人为同一人情况。七是要求局班子根据分工职责,明确了2024年调研课题,拟定了2024年专题调研方案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调研工作,预计12月30日前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8.针对“政策把握不精准,责任意识不强,慢作为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认真研读政策,严格审核把关,实行专款专用。二是已核实其他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并对选择错误的账务科目进行了纠正。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制度,认真研读政策,严格审核把关,实行专款专用。三是已核实其他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并对选择错误的账务科目进行了纠正。四是组织相关股室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清退文件,梳理台账,经过领导班子会议决定后,由执法大队联系相关企业负责人,财务室收集材料并进行完善后,向财政部门申请款项办理支付。五是经核实涉及风险抵押金额为61.2万元,安全生产保证金为27.15万元,合计为88.35万元。目前已完成退款的涉及金额12万元,已收集到材料涉及资金22.2万元,剩余涉及金额27万元正在收集材料。

9.针对“财务票据审核把关不严,差旅、培训等报销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镇远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镇财办〔2018〕28号)要求,完善报账相关凭证,已完成对重复报销过路费、多报差旅费住宿费等进行追回,并已及时上交县财政。截至目前,未发生报销凭证缺失或不全等情况。二是2022年6月30日开展了建党101周年“七▪一”主题党日活动和县应急局工会活动,制定了《2022年庆祝建党101周年“七▪一”主题党日暨工会活动方案》,其中1725元差旅费中,960元作为工会活动晚餐费用,765元作为工会开展活动纪念品支出,费用标准符合《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2022)》相关要求,并对具体情况拟写了具体情况说明。三是县应急局进行举一反三,再次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核查其他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要求规定,票据是否规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最新外出请示报备有关规定文件精神,严防类似现象再次发生。截至目前,经排查,未发生重复报、多报、错报差旅费等违规情况。四是制定了《镇远县应急管理局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确保物资采购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询价比价。五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采购物资费用5000元以上必须经过党委会或局班子会研究讨论。截至目前,经过党委会或局班子会研究讨论采购物资费用5000元以上议题11次。

11.针对“执政为民理念树得不牢,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针对我县烟花爆竹批发价格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是否存在垄断行为,我局立即与县市监局和县发改局对接,并于2024年5月21日分别向县发改局和县市监局去函征求意见。县发改局复函称:“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价格不在政府定价目录内,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应根据烟花爆竹管理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县市监局复函称:“企业是否存在垄断行为较难定性,判断是否垄断主要根据零售经营者是否可向县外批发经销商进货;或有无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或市场支配地位的支配者滥用行政权力或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建议加大本地合法合规批发企业培育,鼓励外地优秀合法批发企业进入,以增加本县市场竞争形成”。二是按照《关于贯彻〈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县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布点规划严格执行每个县级行政区域不超过2家的规定,目前我县共有2家批发企业,分别为镇远县宏达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和镇远县富黔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正在修建)。三是我局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规定,只负责烟花爆竹零售企业经营场所的安全审查、对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负责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的安全监管。四是已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行政处罚法》。五是明确一名具有律师资格证的人员为我局法制审核人员。六是已制定《镇远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镇远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制度》《镇远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镇远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镇远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制度》和印制了《贵州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办案人员人手一本。七是2024年办理了1起事故重大隐患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按照《贵州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八是2023、2024年度行政处罚案件均在《行政处罚告知书》上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

(三)关于党委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未压紧压实,权力运行不够规范,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有差距方面

12.针对“重业务轻党建,抓政治理论学习走形式”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根据全县党建工作要点制定了《县应急局2024年党建年度工作计划》。二是明确局党委委员分管党务工作,明确党务工作专干,及时沟通对接联系县直机关工委,抓好党建各项工作。三是明确党委会、班子会、专题会会议议程由主要领导审核把关,每年定期听取分析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四是明确专人做会议记录,强化记录人员速记培训,如实记录做好会议内容及发言情况。截至6月30日,已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工作专题会议1次。五是制定印发《中共镇远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镇远县应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和组织学习《中共镇远县委宣传部 中共镇远县委组织部 关于印发<2024年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的通知》 (镇宣通〔2024〕6号),并根据《通知》内容再次对2024年学习计划进行完善。截至6月30日,已组织开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2场次,专题读书班1场次。六是制定了《镇远县应急管理局档案管理制度》及各涉档股室档案管理子制度,各股室严格按制度规定,定期做好材料归档。七是将每次学习的相关资料、发言提纲、总结讲话及会议图片、记录、签到册装订成册,明确专人管理封存。

13.针对“管党治党责任压得不实,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依然易发”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主要领导对局班子,分管负责同志对分管股室干部开展常态化约谈每季度不少于1次,及时掌握干部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2024年以来已开展2次常态化约谈。二是重大节假日、重点时段,敏感时期主要领导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集中警示约谈,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下发廉洁自律等提示单,进一步拉紧思想弦。截至6月30日,开展集中警示约谈4场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5次,到镇远县警示教育基地学习1场次。三是对部分干部干事劲头不足,精神不振,遵守工作纪律不严。有的干部工作不推不动,主动作为意识不强,报送材料拖拉,上下班不准时,上班闲聊游戏等问题,由分管领导对分管干部全覆盖开展一轮提醒谈话。2024年以来已开展2次预防提醒谈话。四是实行每周重点工作汇报制度,每周由主要领导对各股室在干部例会上抽查听取上周工作开展情况和本周工作计划汇报。五是局办公室不定期对干部在岗情况、工作动态进行抽查,并将有关情况作为年度评优选先、职级晋升、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并由分管同志对无故脱岗干部进行约谈及通报批评。截至6月30日,已开展在岗情况抽查6次,未发生干部职工有无故脱岗情况。六是通过局党委会、党员大会、班子会、干部例会等组织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

14.针对“党委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记录不完整,发展党员材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制发了《镇远县应急管理局会议制度》《镇远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会议事规则》,明确党委会、班子会、专题会会议议程由主要领导审核把关。二是分管领导每月对办公室会议记录进行1次检查,对记录错误和记录不完整等问题及时纠正。截至6月30日,对各类会议记录情况抽查4次。二是积极对接县直机关工委党员档案有关事宜,对反馈问题,进行了整改。并采购了《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书籍分发党委委员、党建分管同志和党务工作专干,并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党建业务能力。三是明确了党务工作专干,积极参加县级党务工作培训,及时沟通对接,严格审核党员发展程序。

(四)关于巡察审计发现问题落实整改不力方面

15.针对“审计发现重大问题未落实整改”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党委会专题部署风险抵押金清退工作,由专人清理底数台账,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告,二是经核实涉及风险抵押金额为61.2万元,安全生产保证金为27.15万元,合计为88.35万元。目前已完成退款的涉及金额12万元,已收集到材料涉及资金22.2万元,剩余涉及金额27万元正在收集材料。三是认真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办法,资金使用办法,合理使用预算单位资金、专项资金。

16.针对“巡察整改措施不合理,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成效:(1)再次进一步完善了上一轮巡察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彻底见效。(2)修订完善了《镇远县应急管理局各项制度》,新增了《车辆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党委会议事规则》《会议制度》《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值班人员工作职责(更新)》等制度。(3)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批示指示精神,及时组织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会议精神。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干部公文办理及文稿写作培训,进一步加强了各股室公文业务水平,并在全局范围开展近三年制度性文件自查自纠,对内容及表述进行纠错修改完善。(4)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主要领导对局班子,分管负责同志对分管股室干部开展常态化约谈(提醒谈话)每季度不少于1次,及时掌握干部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5)实行每周重点工作汇报制度,每周由主要领导对各股室在干部例会上抽查听取上周工作开展情况和本周工作计划汇报。(6)每年不少于2次定期听取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分析研判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困难及问题,制定可行措施。截至6月30日,开展常态化谈心谈话60人(次),开展个别干部谈话2人(次),局党委组织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1次,听取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1次,听取各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汇报1次。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问题整改,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整改成效,但对照县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县委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力度不减抓好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务求取得实效。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

(三)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机制巩固问题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5-5722736。邮寄信箱:镇远县㵲阳镇民生街(镇远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邮政编码:570000。电子邮箱:zyxajj2012@126.com。            

                   镇远县应急管理局党委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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