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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启动部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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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3月25日,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161次(扩大)会议精神,审议通过《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启动部署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学习教育工作。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丹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院党员、干部要主动对标对表中央、省委、州委、县委部署要求,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总结学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提高认识、增强信息,坚定不移抓好落实,筑牢思想,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一体推进学查改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要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把作风建设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效。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全院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学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思想建设,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要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加强求真务实,各部门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根据方案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确保每名党员、干部都能深入参与到此次学习教育工作中来,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提升全院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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