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现将召开镇远县调整“一区两镇”供水价格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人及旁听人员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10日15:00 会期半天
地点:镇远县黔东工业园区管委会会议室
二、调价方案要点
单位:元/m³
项目 |
现行价格 |
方案一 |
方案二 |
方案三 |
居民生活用水 |
1.80 |
2.12(18%) |
2.16(20%) |
2.16(20%) |
非居民用水 |
2.20 |
2.55(16%) |
2.60(18%) |
2.64(20%) |
特种行业用水 |
5.00 |
6.30(26%) |
6.30(26%) |
6.30(26%) |
根据《贵州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城镇供水价格经测算需要调整价格的,应当及时调整到位,测算的价格调整幅度较大的,可以分步调整到位。平均供水价格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30%,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幅度应当不超过20%。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由于价格调整不到位导致供水企业难以达到准许收入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予以相应补偿。”具体调价方案见附件1。
三、成本监审结论
供水企业上报的2021—2023年平均供水总成本为4,687,922.96元,上报三年平均供水量为1,835,873.00m³,上报三年平均单位供水成本为2.55元/m³。
经审核,核减不应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支出509,304.46元;根据《贵州省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原水费、人工费、价内税金、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以审核期间最后一年(2023年)数据核定,核减应计入定价成本的金额为503,279.70元;供水总成本核减净额为509,304.46元。核定镇远县“一区两镇”乡镇供水总成本为4,178,618.50元,核定供水量为2,040,530.81m³,核定单位供水成本为2.05元/m³。(具体结论见附件2)
四、听证人(3人)
彭 军 县发改局(兼主持人)
杨 琼 县发改局
张如林 县水务局
五、消费者代表(17人)
罗云龙 黔东开发区物管公司
龙宏江 青酒酒厂
万 伟 东立水泥厂
杨胜明 青溪镇慢坡社区
姚茂祥 青溪镇大塘村
陈功海 青溪镇坪阳村
吴伟明 青溪镇关口村
吴政凡 青溪镇河东村(县政协委员)
李正发 青溪镇下河村
郭其勇 青溪镇东门村
唐元平 青溪镇鸡鸣村
孙文智 青溪镇甘溪村
杨 松 羊坪镇羊坪村
姚茂勇 羊坪镇一碗水村(县人大代表)
陈 华 羊坪镇响水村
杨 华 羊坪镇龙塘村
杨 振 羊坪镇居委会
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政府部门(8人)
刘初辉 贵州顺发铁合金有限公司总经理(县人大代表)
唐从国 贵州云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行政总监(县政协委员)
王 婧 黔东开发区综合事务中心副主任
夏 冰 青溪镇党委副书记
孙文光 青溪镇水利站
李安康 羊坪镇党委委员 副镇长
余 霞 羊坪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杨秀平 黔东开发区黔东供水公司
七、旁听人员和媒体记者(3人)
吴秀楼 黔东开发区自然资源分局副局长
吴 杰 镇远县舞源水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媒体记者
欢迎社会各界在听证会议召开前通过以下方式对供水调价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咨询电话:0855-5722503 邮箱:zyjhj001@163.com
特此公告
镇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1.镇远县一区两镇供水价格调整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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