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5〕260号)要求,在2023年5月整合优化成果的基础上,开展了镇远县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现将镇远县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镇远县进一步整合优化前自然保护地情况
进一步整合优化前,镇远县境内自然保护地共有2个,名称为㵲阳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镇远片区)和镇远高过河省级风景名胜区。截止2023年,自然保护地总面积16165.61公顷。其中:㵲阳河风景名胜区(镇远片区)面积为12910.68公顷,占全县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的79.87%;镇远高过河风景名胜区面积为3254.93公顷,占全县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的20.13%。
二、镇远县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方案情况说明
2023年5月整合优化成果中,镇远已经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归并和地块调入、调出任务。本次镇远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无撤销、归并、转型、拆分、回填的“天窗”面积等情况。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分区等情况不变。
三、镇远县进一步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情况
进一步整合优化后,镇远县境内自然保护地共有2个,总面积16165.61公顷,占镇远国土总面积8.55%。其中:㵲阳河风景名胜区(镇远片区)面积为12910.68公顷,占全县自然保护地总面积79.87%;镇远高过河风景名胜区面积为3254.93公顷,占全县自然保护地总面积20.13%。
四、公示时间
2025年7月15日-2025年7月20日(5个工作日)
五、反馈意见方式
(一)来信反馈意见,请将修改意见邮寄至镇远县林业局,通讯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县林业局,邮政编码:557700。
(二)邮箱反馈意见,邮箱号:zylyj5731515@126.com,联系电话:0855-573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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