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现将镇远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调价方案、成本监审的依据和结论,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5年8月5日(星期二)下午2:30。
二、会议地点
镇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会议室(舞阳镇文德社区小田溪福利院公交站台前20米)
三、听证事项
镇远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
四、听证方案要点
拟采用水消费系数法和定额收费相结合的征费方法征收我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对居民和非居用水单位采用“水消费量系数法”的计费方式征收,对非用水单位采取定额征收;居民及用水单位在缴纳水费时一并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非用水单位采取上门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
(一)居民住户水消费系数法收费标准
拟定居民(含暂住人口)住户按用水量计算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1.县城区域居民收费标准:0.8元/m³。2.乡镇政府驻地居民收费标准:0.6元/m³。3.农村居民住户收费标准:0.4元/m³。4.居民住户自备水源的,由县综合执法局、县税务局根据供水公司提供的该住户所在区域的平均用水情况核定其用水量,按对应标准计算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二)非居民水消费系数法收费标准
拟定非居民单位按用水量计算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如下:
1.非居民用水户:按用水量1.6元/m³;
2.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按单位用水量1.5元/m³(除学校、医院);
3.学校:按用水量1元/m³(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半);
4.医院:按用水量1元/m³;
5.对外营业的餐饮行业:按单位用水量2元/m³;
6.酒店住宿行业:按单位用水量1.6元/m³;
7.工业企业:按单位用水量0.2元/m³,月用水量大于1万m³的部分免征;
8.特种行业:按单位用水量0.5元/m³;包括但不限于洗车、洗浴、桑拿、足浴、饮用水制造等行业;
9.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按单位用水量1.6元/m³。
以上单位自备水源的,依据县水投公司、黔东供水公司核定的取水量与对应标准计算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三)非用水单位定额收费标准
对未能按照用水量计费的征收对象,拟定收费标准如下:
|
序号 |
收费对象 |
单位 |
收费标准 |
备注 |
|
1 |
经营性停车场 |
元/月 |
50.00 |
100平方米内 |
|
100.00 |
101-300平方米 | |||
|
150.00 |
301-600平方米 | |||
|
300.00 |
601平方米以上 | |||
|
2 |
营运车辆 |
元/月 |
3.00 |
客车每个座位 |
|
30.00 |
出租车 | |||
|
3.00 |
货车每吨 | |||
|
3 |
农贸市场、夜市固定摊点 |
元/月 |
30.00 |
|
|
4 |
批准占用街道、场地进行商品展销、有奖销售、抽奖活动 |
元/天 |
150.00 |
|
|
5 |
工业建筑垃圾按规定由厂矿和施工单位自行清运。 | |||
五、成本监审依据和结论
(一)成本监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贵州省城镇垃圾管理暂行办法》。
(二)成本监审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有关规定,2025年3月,县发改局与会计师事务所对镇远县2022-2024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定价成本进行了监审。核定镇远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成本为3,681.68万元/年,核定垃圾处理量为4.08万吨/年,核定单位成本为901.76元/吨(其中:清扫收集转运成本833.96元/吨、垃圾处置成本67.80元/吨)。
六、听证会参加人(共57人,排名不分先后)
(一)消费者代表:
秦大华、杨胜才、龙宏江、晏靖轩、杨汉兴、秦庆梅
梁冬梅、姚元成、侯吉荣、杨曾先、周 琼、袁 凯
肖红梅、黄金全、武先穗、刘晓华、艾仁进、杨 松
黎兰珍、邰再杰、周永亮、李登游、黄 刚、涂 姚
刘本树
(二)经营者:唐 鹦、蒋世涛、刘国军
(三)人大代表:吴军有
(四)政协委员:张兴琼
(五)政府部门:
罗佳仪(县税务局)李 扬(县司法局)粟永荣(县市监局)
刘 劲(县工商联)郑 婕(县卫健局)李 岚(县水务局)
郭晓青(县文旅局)陆 念(县财政局)姚 鸾(县教育局)
龙朝燕(县交通局)吴 敏(县住建局)骆泽贵(尚寨乡)
李进杰(青溪镇)闻 峰(蕉溪镇)朱永平(都坪镇)
谢树海(报京乡)杨洪文(舞阳镇)姚 灿(羊坪镇)
黄 鑫(江古镇)刘 柱(涌溪乡)陈 鑫(大地乡)
王坤华(羊场镇)刘开明(金堡镇)吴才谦(县消协)
陈 宏(县水投公司)吴 杰(县舞源水务公司)
张荣俊(黔东物业公司)
七、旁听人员(共3人)
杨惠碧、袁 菊、刘邦琼
八、听证会听证人(共5人)
彭 军(兼主持人)、高秀明、杨 琼、姜 荣、龙仁义
九、征集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制定价格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欢迎广大市民对《镇远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集时间:2025年7月18日—8月4日
电子邮箱:zyjhj001@163.com电话:0855-5722503。
特此公告
镇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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