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依法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并予以公告:(二)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重新审查发证的”之规定,下列药品经营企业到期未申请延续换证,我局依法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贵州省祝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羊坪田冲分店有效期至2025年12月16日
贵州省祝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银子坪分店有效期至2025年10月14日
贵州省祝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镇远玉溪分店有效期至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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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县福气安康大药房有效期至2025年08月02日
黔东南州喜来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镇远县大地分店有效期至2025年11月19日
联系人:潘虹,联系电话:0855-5716779
镇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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