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镇远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朝银,副主任卢晓清、肖成宪、龙向友、高邦超,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会议由黄朝银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基础教育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乡村基层公共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乡村治理和村规民约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律师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审议《镇远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县乡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审议《镇远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审议《镇远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新一届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以分组形式对以上报告进行讨论。审议过程中大家积极踊跃发言,提出了非常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强调,要强本领、守底线,履职新岗位、展现新担当。筑牢政治忠诚,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位,坚持依法履职,深入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坚守廉洁底线,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勇于务实担当,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履职尽责、真抓实干,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回报组织信任、不负人民期盼。要常态化密切联系代表、畅通民意渠道。各乡镇人大也要组织引导广大代表常态化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桥梁纽带作用,主动察民情、听民声、汇民智、解民忧。要严格标准、程序,稳妥推进换届,筑牢法治根基。全县上下要高度重视、压茬推进,扎实有序抓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本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规范、平稳有序、圆满完成。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吴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昌新,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文瑾,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刘华舜,县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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