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场镇党委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的决议,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开展政治思想教育,组织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的基本知识和有关业务知识,做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
三、开展党务工作,加强对全镇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组织、人事制度,负责全镇干部、职工的考核、选拔、推荐和任用。
五、组织召开本级党的代表大会、党委委员会议,决定本镇的重大事项。
六、加强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七、加强对人大、政府、人民武装及群团组织的领导,保持全镇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
八、承办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羊场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农村和城镇的方针、政策,执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和上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完成上级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实施农村农业经济和项目开发计划,调整本镇产业结构,促进城乡经济发展。
三、实施林业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强林政管理。
四、执行水利资源法规,合理利用水资源,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五、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规,合理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
六、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民政工作计划,开展赈灾救济,生产自救及有关财、物的发放工作。
七、发展文教卫生事业,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努力提高人口素质。
八、实施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强化财税征收和财政资金管理。
九、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维护社会治安,化解民事纠纷,创造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
十、组织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扶贫开发工作。
十一、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及城镇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羊场镇人民代表大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监督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宜的决定。
二、审查批准本镇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本级财政预算及其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重大工作事项,并监督执行。
四、选举本镇人大主席、副主席、镇长、副镇长及罢免事宜,人大主席团可接受镇长或副镇长的辞职申请,并报告下一届(次)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追认。
五、联系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视察,接纳代表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并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
六、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指控和申诉。
七、组织安排选区选民依法罢免和补选人民代表。
八、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办公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县羊场镇上街
单位负责人:雷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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