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镇远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负责人:龙福平 联系电话:0855-5715345)
为镇远县财政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宗旨:为全县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支付提供相关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在保持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财务管理权和会计核算权基本不变的基础.上,为全县预算单位财政代管专户相关管理工作提供服务,为全县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资金、其他财政资金直接支付资金提供发票审核服务、授权支付资金提供授权认可,并为全县预算单位其他财政资金提供收入、指标、对账等服务;管理全县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为财政一体化系统维护提供服务保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镇远县国有资本运营服务中心(负责人:吴浪 联系电话:0855-5717000)
为镇远县财政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宗旨:为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国有企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编报、分析等基础性工作提供服务;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产权登记等工作提供服务;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评估和财务处理问题等委托第三方评估提供咨询服务;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提供评价分析服务。为出资人履行企业监管职责提供基本服务;为全县国有企业投融资方案、投资计划等提供收集、整理、分析服务,为经营决策者提供参考性资料;为国有企业重大事项、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投资分配和国有资产重大投入项目决策提供服务;为全县国有企业信息数据、资产负债情况、经营状况等提供汇总、分析、编报和上报服务;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镇远县财政绩效评价中心(负责人:李万洲 联系电话:0855-5715605)
为镇远县财政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宗旨:为全县财政预算部门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和全县PPP项目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为全县财政预算部门执行财政绩效评价制度和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提供服务;为全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提供服务;为全县财政票据使用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提供服务保障;为全县财政系统内部监督检查、内部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等提供服务保障;为全县PPP项目、绿色产业扶贫投资基金项目实施提供服务。
四、镇远县财政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万德蓉 联系电话:0855-5722253)
为全县财政工作提供综合服务,协助局机关做好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概算、项目中重大变更增加的投资预算、重大社会服务项目和物资采购项目预算等评审工作;为完善预算评审管理制度和预算评审结果运用等工作提供信息服务;协助局机关与中央派驻地方金融监管机构沟通协调,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预算股(负责人:熊秋梅 联系电话:0855-5715605)
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编制政府年度预决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审核报批部门预算项目调整申报事项;审定、批复县级部门预算;编制县本级年度预算;汇总全县预算;负责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编制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的年度财政预决算;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审核部门提出的年度预算编制计划,汇总部门预算;提供有关部门预算定额、部门预算政策咨询。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国库股(负责人:李一芳 联系电话:0855-5715605)
统筹开展预算执行和预算分析;负责县级财政资金调度;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贯彻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执行总预算会计、政府会计制度;编制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负责总预算会计及财政专户会计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工作;负责管理县本级财政账户和预算单位账户,指导全县账户管理;负责拟订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和具体办法,承担县级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和稽查工作,指导全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管理全县财政票据,负责财政票据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参与拟订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担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工作;承担彩票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各类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参与制订政府性购买公共服务方面的政策建议。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行政事业和社会保障股(负责人:蒋云静 联系电话:0855-5715605)
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相关的法规、制度,研究拟订县本级行政、政法、教科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保、退役军人事务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行政、政法、党派、群团、民族宗教、市场监督管理、教育、科技、文体广电旅游、宣传、档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保、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部门预算初审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并执行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及资金管理办法;承担县直行政事业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实施行政、政法、教科文、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民政经费保障机制和分类保障办法;监督管理归口部门涉及的专项资金;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的具体工作;管理归口部门涉及的重大专项资金,负责拟订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对有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和追踪问效;审核联系部门(单位)其他资金账户用款指标审批及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做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预警事项处置相关工作;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联系部门(单位)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农业和基层财政管理股(负责人:周林 联系电话:0855-5715605)
承担农业、林业、水务、扶贫、生态移民、乡镇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财政支农政策及措施,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农业发展规划;拟订财政支农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分配和监督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参与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指导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相关工作;负责拟订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对有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和追踪问效;审核联系部门(单位)其他资金账户用款指标审批及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做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预警事项处置相关工作;审核联系部门(单位、乡镇)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承担县人民政府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基层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农民各项涉农补贴资金的集中统发工作;承担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小康寨”行动计划推进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国有农(林)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工作;承担“乡财县管”及“村财乡代管”有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经济建设股(负责人:潘金福 联系电话:0855-5715605)
承担发展改革、工信、交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商务、应急管理、粮食、供销等方面部门预算初审的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县本级建设投资、技术投资的计划和有关政策;参与项目安排并组织审查基本建设等工程决算;承担归口县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拟订并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执行政府外债管理的有关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其他项目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建立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对有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和追踪问效;审核联系部门(单位)其他资金账户用款指标审批及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做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预警事项处置相关工作;审核联系部门(单位)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承担政府外债的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负责增值税退税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债务管理股(负责人:胡旭 联系电话:0855-5715605)
承担地方债务政策的拟定、协调配合和研究工作;承担政府性举债的管理;管理地方政府债券;拟定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制度;承担政府融资涉及财政相关业务以及融资担保管理工作;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负责债务审核、债务数据统计分析和监督管理;汇总全县政府债务预算;评估、预警和监控各级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指导部门(乡镇)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完成其他债务管理方面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政府采购和绩效监督管理股(负责人:陆念 联系电话:0855-5715605)
承担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和办法;监督和指导政府采购机构的相关工作;编制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和执行计划,处理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负责建立财政支出绩效综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承担全县重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拟订组织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负责本局内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监督工作;并提出完善财政政策和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和会计信息化标准;负责指导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承担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工作;指导代理记账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地方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规章及有关实施细则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牵头组织行政复议、仲裁和应诉工作;牵头组织局行政法制审批、非行政审批、公务服务事项以及联系政务服务中心等方面工作;从事财政、经济、会计、税收政策等方面的研究,参与财源建设和财政业务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参与财政学术交流活动;负责全县财政系统的普法和法治宣传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国资管理和金融协调服务股(负责人:廖围围 联系电话:0855-5715605)
拟订并组织实施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单位(乡镇)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其他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负责编制和撰写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牵头撰写国有资产综合报告,承担与县人大财经委员会的有关联络事宜。拟定全县重大金融风险处置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统筹全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工作,履行县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职责,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置非法金融活动等相关工作;承担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德行政许可初审、上报和备案,承担地方金融组织及相关活动的日常监管等工作。承担协调联系中央、省、州驻县单位金融管理部门和有关金额机构,统筹协调等。
镇远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黄作久
镇远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55-571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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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指引:镇远县内可乘3、4路到财政局站下车,前行10米即可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