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编制了《镇远县财政局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先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镇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镇远县财政局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镇远县财政局财政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镇远县财政局财政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镇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镇远县财政局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络公开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镇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镇远县财政局查阅。

(三)公开时限

镇远县财政局财政局主动公开信息(参见《目录》)自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镇远县财政局除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镇远县财政局申请,经镇远县财政局研究后在不违反保密原则的前提下提供不涉密信息。镇远县财政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镇远县财政局(部门)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财政绩效和监督管理股;

办公地址:镇远县舞阳镇共和街3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0855-5717822

邮政编码:5577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以在镇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镇远县财政局《指南》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相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申请处理

1)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开信息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0855-5717822

地址:镇远县舞阳镇共和街30号

邮编:5577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镇远县财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传真



电子邮箱




法人/其它组织

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镇远县财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