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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索引号 | 000014349/2024-876596 | 成文日期 | 2024-06-28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4-06-28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关于规范镇远县东关过渡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
镇远县云鹤殡葬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殡葬行业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行为,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20〕611号)文件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将我县殡葬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镇远县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经营者可根据其服务成本和需求情况向下浮动,浮动幅度自行确定。严禁在
政府指导价收费项目内重复设置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自定收费标准。具体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殡葬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包括遗体接运费、遗体存放费、普通吊唁厅堂租赁费、遗体火化费、骨灰寄存费等,因你公司未开展遗体存放、火化、骨灰寄存业务,本通知核定收费项目为遗体接运费、普通吊唁厅堂租赁费。具体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三、殡葬延伸服务是指在基本服务以外、供群众选择的特殊服务项目,包括遗体整容、遗体防腐、骨灰安葬、丧葬用品等。殡葬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殡葬服务经营者和服务对象按照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确定。殡葬服务经营者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四、为减轻困难群众的负担,对到殡仪馆集中治丧的城市三无人员、五保供养人员、经公安机关鉴定的无名尸以及民政部门管理的特殊困难群体,根据(镇府办发〔2014〕92号)文件精神,享受遗体接运、棺材接运、殡仪车运送、殡仪车消毒、吊唁厅租用等费用全免的优惠政策。
五、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关于对镇远县东关过渡殡仪馆殡仪服务正式收费标准的批复》(镇发改函〔2017〕11号)有关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与本通知不相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如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公司要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标注价格投诉电话(12315),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镇远县殡葬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
镇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镇远县民政局
2024年5月20日
附件
镇远县东关过渡殡仪馆殡葬服务基本服务
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
序号 |
服务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项目内容 |
备注 |
一 |
遗体接运费 | ||||
1 |
正常死亡遗体接运(含抬尸、车辆消毒) |
元/具·次 |
200 |
1.车辆接运费:将遗体从指定地点接运到存放地点所发生的运输费用。往返车程15公里内100元,15公里以外每超过1公里加收10元。(确需经高速公路的路桥费由丧属负责) 2.抬尸费:80元/具,仅包括遗体上下车、抬遗体进殡仪馆,不包含遗体从家到殡仪车的抬运。丧属自愿。 3.车辆消毒费:20元/次。 |
|
2 |
非正常死亡遗体接运(含抬尸、车辆消毒) |
元/具·次 |
300 |
1.车辆接运费:将遗体从指定地点接运到存放地点所发生的运输费用。往返车程15公里内100元,15公里以外每超过1公里加收10元。(确需经高速公路的路桥费由丧属负责) 2.抬尸费:80元/具,仅包括遗体上下车、抬遗体进殡仪馆,不包含遗体从家到殡仪车的抬运。丧属自愿。 3.车辆消毒费:20元/次。 4.非正常死亡遗体(水尸、腐尸、碎尸、传染病尸)接运费加收100元。 |
|
二 |
普通吊唁厅堂租赁费 | ||||
1 |
普通吊唁厅堂租赁费 |
元/间·天 |
300 |
包括提供桌、椅、饮水机、5桶饮用水及一次性杯具200个、取暖火盆、电风扇等基本设施,悬挂挽联的祭门、休息室等基本条件。含厅堂日常保洁及水电费用。 |
24小时为一天,不足12小时按半天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