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召开镇远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征求意见会的公告
(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贵州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召开镇远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征求意见会的时间、地点、征求意见的方案要点、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4月8日下午14:30
地点:镇远县发改局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
制定镇远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价格
三、征求方案要点
(一)收费原则
1.综合考虑停车场的建设、经营成本、设施类型、服务功能、服务对象、地理位置、市场供求关系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
2.按照路内停车收费标准高于路外停车收费标准、智能化立体车库收费标准高于普通停车场收费标准、室内收费标准高于室外收费标准、大中型车收费标准高于小型车收费标准、超大型车收费标准高于大中型车收费标准的原则实行差别定价。
(二)管理形式
机动车停放服务按照下列情形实行不同的价格管理形式:
1.政府定价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的内设停车场、依法设立的以市政公共道路为载体的路内停车泊位、公交枢纽站停车场、游览参观点、车站、码头、医院、殡仪馆、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体育场馆等场所的配套停车场,依法从事停放服务收费的,实行政府定价。由县人民政府发改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制定收费标准的具体工作,纳入财政收支预算管理,收费标准不得浮动执行。
2.政府指导价
除第(一)项以外,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其他停车场、物流园区、以批发为主的专业市场的配套停车场、城市郊区公共地段的露天停车场,依法从事经营性停放服务收费的,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县人民政府发改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停放服务收费范围,停车场经营者在规定的收费范围内,制定具体的收费标准。
3.市场调节价
除上述1.2项以外的其他停车场。依法从事经营性停放服务收费的,均为市场调节价,遵循以下价格形成机制。也可参照本方案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同范围、同区域、同时段、同车型、同标准收费。在按规定公示执行,依法管理收支,依法纳税。
(1)合资协议机制的停放服务收费
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停车场,由政府出资方与社会投资者遵循市场规律,在统筹考虑建设运营成本、市场需求、经营期限、用户承受能力、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等因素下,共同协议制定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报发改部门备案后,公示后执行。
(2)业主协商机制的停放服务收费
住宅小区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道路或者全体业主共有的其它场所停放车辆,有关车位的设置、使用、收费等管理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报发改部门备案后,公示后执行。对住宅小区未成立业主组织的,经与过半数以上共有权业主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报发改部门备案后,公示执行。如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邀请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或听证,并以其结果进行协商或者向当地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所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司法确认结果,必须共同遵守,报发改部门备案后,公示执行。
(3)经营者自行机制的停放服务收费
属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其他停车场的停放服务收费,由停车场经营者依据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结合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按照经营成本、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行制定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报发改部门备案后,公示执行。
四、车型分类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车型分为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小型车、大中型车和超大型车。12座(含12座)以下客车及2.5吨(含2.5吨)以下货车为小型车;12座以上客车及2.5吨以上、10吨(含10吨)以下货车为大中型车;10吨以上货车为超大型车。
五、收费形式及收费标准
机动车停放服务按小时计费。按小时计费应以车辆进场计时,出场时按四舍五入取整计算收费(累计加价不超过按24小时计算标准);24小时内多次进入同一停车场以不超过24小时计费标准收费。
镇远县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停车场分类 |
时段 |
车型 |
政府定价 |
政府指导价 |
免 费 时 间 | ||
元/小时/辆 |
24小时最高收费标准(元/辆) |
元/小时/辆 |
24小时最高收费标准(元/辆) | ||||
停车场 |
24小时 |
二轮、摩托车 |
1.00 |
5.00 |
1.00 |
8.00 |
1.进入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以及游览参观点、机场、车站、码头等配套停车场、路内临时停车泊位不超过15分钟的; 2.进入住宅小区停车场、住宅小区与其他场所共用的停车场、医疗机构和殡仪馆的配套停车场停车不超过30分钟的; |
三轮车 |
2.00 |
10.00 |
2.00 |
12.00 | |||
小型车 |
室外: 3.00 |
30.00 |
室外: 4.00 |
40.00 | |||
室内:4.00 |
40.00 |
室内:5.00 |
50.00 | ||||
中大型车 |
5.00 |
50.00 |
6.00 |
60.00 | |||
超大型车 |
6.00 |
60.00 |
7.00 |
70.00 | |||
智能化立体车库 |
24小时 |
小型车 |
4.00 |
40.00 |
4.00 |
40.00 |
无免费时段 |
路内停车泊位 |
8:00-22:00 |
小型车 |
3.00 |
25.00 |
3.00 |
30.00 |
免费停放时段:22:00至次日8:00。 |
备注:计时收费累计不超过24小时,计收费时间以小时计收费,超过免费时段不足
1小时按1小时计收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收费,以此类推。
镇远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公示牌(样式)
停车场名称:镇远县XX停车场 | |||
收费主体:镇远县XXXX | |||
定价主体:镇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 |||
收费依据:《镇远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方案(试行)》(镇发改价费〔2022〕0号) | |||
车型 |
收费标准 |
计费方式 |
免费停放时段 |
小型车 |
|
计时收费累计不超过24小时。 计收费时间:以小时计收费,超过免费时段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收费,以此类推。 |
|
中大型车 |
| ||
超大型车 |
| ||
价格举报电话 |
12315 | ||
经营者服务监督电话 |
|
说明: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停车场公示牌为蓝底白字;其他停车场的公示牌为绿底白字。
六、优惠对象及措施
(一)以下情形之一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1.进入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以及游览参观点、机场、车站、码头等配套停车场、路内临时停车泊位不超过15分钟的。
2.进入住宅小区停车场、住宅小区与其他场所共用的停车场、医疗机构和殡仪馆的配套停车场停车不超过30分钟的。
3.执行任务的军车、制式警车、消防车、抢险救灾车、行政执法车;执行紧急服务的救护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环卫车辆和殡葬车。
4.政府行政中心、政务大厅、学校、公办医疗机构等公共服务场所的配套停车场,在办公时间内对外来办事、就医车辆提供免费停放服务。
(二)进入医疗机构等公共服务场所的配套停车场,实行差别化收费管理,在办公时间内对外来办事、就医车辆提供免费停放服务,其他社会车辆按本方案收取停车服务费。
七、会议参加人名单
序号 |
单 位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文化程度 |
备注 |
1 |
县委办 |
刘柱 |
男 |
29 |
大学 |
部门 |
2 |
县政府办 |
龙福明 |
女 |
31 |
大学 |
部门 |
3 |
县人大 |
代轩章 |
男 |
53 |
初中 |
人大代表 |
4 |
县政协 |
姚春花 |
女 |
41 |
大学 |
政协委员 |
5 |
县纪委监委 |
杨 刚 |
男 |
39 |
大学 |
部门 |
6 |
县住建局 |
杨俊峰 |
男 |
37 |
大学 |
部门 |
7 |
县市监局 |
余家贤 |
男 |
34 |
大学 |
部门 |
8 |
县执法局 |
李木彬 |
男 |
47 |
大学 |
部门 |
9 |
县交警大队 |
马 骥 |
男 |
47 |
大学 |
部门 |
10 |
消防大队 |
周洪 |
男 |
35 |
大学 |
部门 |
11 |
国资中心 |
张 琼 |
女 |
43 |
大学 |
部门 |
12 |
舞阳镇政府 |
王 靖 |
男 |
31 |
大学 |
部门 |
13 |
县林业局 |
张先明 |
男 |
57 |
中专 |
经营者代表 |
14 |
县供销社 |
邹锡文 |
男 |
44 |
初中 |
经营者代表 |
15 |
县政务中心 |
王文芬 |
女 |
32 |
大学 |
经营者代表 |
16 |
县文物局 |
熊锐 |
男 |
36 |
大学 |
经营者代表 |
17 |
县教育局 |
洪星 |
男 |
40 |
大学 |
经营者代表 |
18 |
县医院 |
舒芳 |
女 |
43 |
本科 |
经营者代表 |
19 |
县九州集团 |
张 宁 |
男 |
42 |
大专 |
经营者代表 |
20 |
县地电公司 |
杨 剑 |
女 |
49 |
大专 |
经营者代表 |
21 |
共和社区 |
付启森 |
男 |
30 |
大学 |
社区代表 |
22 |
民主社区 |
陈守武 |
男 |
47 |
大专 |
社区代表 |
23 |
盘龙社区 |
梁芝福 |
男 |
52 |
中专 |
社区代表 |
24 |
顺城社区 |
田 楠 |
女 |
52 |
大专 |
社区代表 |
25 |
西门社区 |
杨秀琴 |
女 |
32 |
大学 |
社区代表 |
八、会议主持方参加人
陈智权、刘良梅、杨琼、田琳。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方式对征求意见方案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咨询电话:5722503邮箱:zyjhj001@163.com
特此公告
镇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