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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路政妥善处理“收费误会”

发布时间: 2018-08-30 16:03 字体:[]

2018年8月28日下午16:30,镇远路政执法大队接到辖区金堡收费站报警称一辆一型货车涉嫌少交车辆通行费,路政员立即前往处理。

来到现场,一辆一型货车(皮卡车)横在站台出口通道上,司机情绪非常激动。经向当事双方了解了具体情况:该车是江苏牌照,于今年6月份到银行办理了ETC一型客车卡,在行走高速公路的过程中一直享受“两省”“十省区市”优惠政策,而该车(皮卡车)属于一型货车,不属于优惠范围车辆。因此,收费站工作人员要求司机补缴车辆通行费,而司机称其往来都是按照正规程序通行,不是自己的原因导致,不应缴纳这部分费用。

为了不影响正常车辆通行,路政员先请驾驶员将车辆停至收费站广场边,然后在现场向驾驶员讲清事情原因,与此同时做好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十省区市”牌照的一型客车(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行驶贵州境内联网收费高速公路享受通行费5折优惠政策的宣传,确保让驾驶员听得清楚,弄得明白。最后,通过路政员的宣传引导,驾驶员同意补缴少交的通行费用。

自“两省”“十省区市”车牌的一型客车(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行驶贵州境内联网收费高速公路可享受通行费5折优惠政策实行以来,为广大来黔旅游的外地车辆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优惠。为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情况,镇远路政执法大队要求辖区经营单位再遇此类事件,要做好解释工作,同时在发放ETC通行卡时做好车型复核工作,让过往司乘人员享受到更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