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县教育局单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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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起草地方性教育规章及有关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2.加强全县基础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巩固提高九年制义务教育,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和均衡优质发展,促进县域公共教育资源科学合理配置,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倾斜,促进教育公平。统筹推进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发展,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实现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的普及提高,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3.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学校德育、法制、体育、艺术、卫生和国防教育工作,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强化质量监测工作,提升教育发展水平。

4.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监督使用和内部审查工作,负责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教育援助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基建项目的编制、实施和管理。

5.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指导管理,贯彻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6.规划、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道德建设和统战工作。

7.统筹和指导管理全县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教育系统人才队伍、校长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及幼儿园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人员编制、人事、考核及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合理配置教师人才资源;拟定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管理干部培训、继续教育等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干部考察考核、选拔任用工作;建立健全教育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教育人才计划,推动高层次教育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8.负责县教育招生考试管理和组织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

9.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10.承担教育督导工作,行使县人民政府赋予的教育督导职权,依法组织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对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依法办学情况进行督导评估,负责县人民政府聘请的专职、兼职督学的管理和服务。

11.承担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3.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镇远县教育局:张仲富

镇远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855-5722978

信 函:镇远县㵲阳镇小田溪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邮 编:557700

地 址:镇远县舞阳镇小田溪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邮 箱:zyxjyjbgs163@.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 — 12:00,下午14:00-17:30 (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镇远县城内可乘2路、3路到少年宫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