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3284096 | 成文日期 | 2020-09-25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0-09-25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镇远县教育和科技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学管理的意见 |
为深入推进我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和课堂教学改革,规范教学行为,进一步促进“精细化”教学管理,进一步推动课堂教学的有效性,进一步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向管理要效益,向课堂要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和《黔东南州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两抓、两培养”(抓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巩固,抓基本规范的落实;培养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自觉性,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行为习惯,教育),树立全面的育人观,全面提高我县中小学教育质量。
二、总体目标
1.为学生的有效课堂服务。改革课堂教学方式,创新学与教的方法,真正实现学生主体、教师主导、课堂生动的教学环境,激发学生自主、合作、高效地学习。
2.为学生的主动学习服务。构建新型师生关系,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能力,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保持高效的良好状态,让学生体验到学习的快乐与成功的喜悦。
3.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服务。实行有效备课、科学施教、精选作业、因人辅导等方式,真正落实减负增效,使学生在习得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同时,更好地享受健康成长的幸福。能以平和的心态去面对学习中的挫折和困难。
4.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服务。完善学校课程体系,规范、有序地开展有效教学活动,挖掘多样化的教育渠道,夯实基础知识、发展学生能力、陶冶学生情操,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
三、实施内容
(一)课程管理
1.强化校长课程领导力。校长要全面了解课程改革的目标和任务,每月召开1次教学工作专题会议,指导教师科学地实施课程和课堂教学,切实把教学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中心地位。片区校及校点负责人必须承担工作量一半的教学任务,乡镇中心校校长和初中校长每周必须承担至少2节课的教学任,高中校长必须承担一门学科教学任务或针对教师、学生开展不低于10次的讲座、报告会。校长要积极参与教研组教学研讨活动,要主持或参与1项校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学校应使用国家或省级教材审查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材和课程辅助资源,严禁选用、代购或推荐未经上级部门审定批准的教材、教辅资料和练习册。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义务教育课程计划》(修订)和《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课程安排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开齐、开足、开好规定的各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门类和课时总数,不得提前结束课程教学时间。
3.加强校本课程开发建设。加大综合实践课程开发力度,开发书法、国学、阅读、民族特色等课程。全面推进书法进课堂活动(三至六年级每周要安排一课时的书法课,七至九年级每两周安排一课时的书法课)。小学、初中至少开设十个社团,高中至少开设30个社团,每个学生在每个学段至少参加一个社团,每年至少读10本书,尽可能地为学生创设实践活动的空间和平台。通过校本课程的开发、建设和实施,满足学生的个性发展需求,促进学校特色发展。
(二)时间管理
4.严格控制在校时间。片区校及村点校结合学校实际,上午不得晚于9点钟到校,下午不得早于4点钟离校;乡镇中心小学和初中上午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30分,下午离校时间不得晚于17:30分;普通高中上午不得早于7:00分,下午不得晚于17:30分。小学和初中学生每天在校上课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
5.确保体育锻炼时间。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认真落实大课间活动和课外活动,积极开发结合地域实际的体育大课间活动和体育项目,确保学生每天有 1小时的校园体育活动时间。
6.保证午休作息时间。学校每天至少应安排40分钟的午休时间,教师不得利用这段时间组织集体教学活动。
7.落实自主学习时间。初中、高中学校每天至少应安排 40分钟的自主学习时间,用于学生自学、作业整理或个别辅导。各小学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每天安排一节作业辅导课,由各学科教师轮流辅导。
8.确保特长活动时间。乡镇中心校以上学校每周至少安排2个课时,用于学生的社团活动、校本选修课程学习,发展学生个性特长。
9.安排社会实践活动。学校每学期应安排 1~2天的时间,组织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一般上半年安排在四月份,下半年安排在十一月份。
10.合理安排授课时间。各学校的课堂教学时间可根据学习内容,作弹性安排,可以是 45分钟一节课,也可以是 40分钟一节课。
(三)备课管理
11.健全备课制度。坚持一课一案,严禁无教案上课,教案的内容一般包括:教学课题、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法与学法、教学用具(资源)、教学过程、作业设计、教学板书、教学反思等。
12.乡镇中心校以上学校必须实行每月至少2次集体备课。集体备课需要有分工——主备——集体讨论——二次备课等环节。备课组活动要做到“四定”(定时间、定场地、定主题、定中心发言人)和“四备”(备课标、备学法、备教法、备学生)。使用电子教案的学校必须坚持集体备课,根据学情、校情,共同探讨创新教法、学法,坚持同案不同构的原则,减少机械、重复无效劳动,集思广益,实现教案编写规范、使用高效的目标。
13.创新教学设计。坚持“学为中心”的备课原则,设计运用以导学案为主要形式的学习载体,使知识问题化、问题层次化、难度递进化,引导学生自主合作学习。导学案编写应遵循三个环节:课前预学、课中研讨、课后拓展。
14.提高备课实效。备课时要深入研读课标和教材,广泛阅读有关教学资料,明确教材的编写意图和教学要求,深入理解教学内容的实质内涵、学习重点以及不同年级教学内容之间的内在联系。根据课标要求、教材内容和学生学情,选择运用合适的教法、学法组织教学。
15.落实备课检查。学校要制订备课检查制度,审核、检查教师的备课情况,详细记录教师备课的数量和质量,认真评价、及时反馈,并作为对教师考核的指标。
(四)课堂管理
16.规范教师教学行为。教师应准时上课,提前 1~2分钟在教室门口候课。教师上课需做到“五要十不准”(“五要”即:内容要正确,方法要得当,关系要平等,精神要饱满,衣着要端庄。“十不准”即:不准擅自调课、停课;不准无故离开教室;不准“满堂灌”或“满堂问”;不准打接电话;不准抽烟和酒后上课;不准坐着讲课;不准看与教学无关的书报杂志;不准歧视学困生;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信息)。
17.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课堂教学目标达成度高,教学重难点突出,课堂容量适中,课堂教学环节及时间安排合理,教学方法得当。教师要灵活合理地组织和调控课堂教学,正确处理预设与生成的关系,能根据学情,及时调整教学策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18.加强小组合作建设。建立小组合作学习模式,实施小组合作学习活动、小组合作评价制度,注重教学与德育的结合。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创造条件让学生能够人人参与、学会倾听、主动质疑、充分表达。
19.探索有效课堂模式。遵循教育规律,积极开展有效课堂教学研究,积极探索“轻负担高质量”的课堂教学并逐步形成学校的有效课堂模式。推行教学反思日记的撰写,教龄在 5年及5年以下的教师,每周至少撰写一篇教学反思日记。教龄在5年以上的教师每月至少撰写一篇教学反思日记。
19.实施推门听(视)课制度。加强对常态课堂的教学管理,落实相关人员每天巡课制度。初中和高中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教研主任每周至少听课2节,每学期至少听课30节以上,其余教师至少听课20节以上。小学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教研主任至少听课20节以上,其余教师至少听课15节以上。听(视)课要关注教师的教学行为是否规范,关注学生的听课状态是否专注,关注学生是否积极有效地参与学习活动。听(视)课要做到有课堂教学情况记录,有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跟踪指导。
教育和科技局班子成员和相关业务股室要不定期深入学校开展听(视)课活动,及时了解掌握各学段教学情况。
20.建立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学校领导要坚守工作岗位,克服“走读”现象,要分工负责,要轮流带班值周,要定点联系年级组、教研组和班级等。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分工明确,对每天教师出勤、坐班、上课和学生缺勤、校园重大事件等情况等进行记录。
21.实行上班签到制度。上课期间,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要集中办公,实行上班签到制度。
(五)校本研修
22.建立健全校本研修制度。各学校要结合校情,确定每学年校本研修的主题和目标。教研组围绕学校校本研修主题、目标,分别拟定本组研修主题和目标。定期开展研究、研讨、培训、学习活动。学校要拟定校本研修管理制度、评价制度、奖惩制度等。每次研修活动要有计划、有记录、有研修反思,有改进措施。小学每月至少开展2次研修活动,初中、普通高中每周开展1次研修活动。
23.加强连片研修和校际间研修活动。乡镇中心小学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片区校、村点校教师集中参加校本研修,或以问题征集、骨干教师送教等方式,指导、帮扶村小研修活动,实现共同发展。初中学段理化生政史地等学科,要充分发挥好集团校连片教研活动作用。县教研室和县级以上名师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有效开展校本研修。
24.立足校情抓实课题研究。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课题研究制度,鼓励教师以课题研究方式解决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小问题、真问题,把课程标准、教材、学生、备课、课堂教学作业设计、辅导等 作为课题研究的主要对象。小学以乡镇为单位,初中、普通高中以校为单位每年至少申报1个规划课题和2个以上校本课题。
25.强化教师专业能力提升。普通中小学55周岁以下男教师和50周岁以下女教师每3年参加1次教材教法过关考试,高中学校45周岁以下教师每年与高三学生同步参加省州组织的高考模拟考试。考试结果作为教师个人绩效工资分配、绩效目标考核和年度考核内容之一。
(六)作业管理
26.作业布置。教师要根据教学目标和学生实际布置作业。作业难度和题量要适当,探索不同层次的学生布置分层作业,提高作业的有效性。小学1~2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布置课外书面作业;3~4年级学生的课外书面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5~6年级学生的课外书面作业量不超过1.5小时;初中一、二年级学生的课外书面作业量不超过2小时。鼓励教师布置适合学生身心特点的体验类、实践类、劳动类、参观类作业,鼓励小学推行每周一次“无书面作业日”。
26.作业量。小学语文、数学原则上每天布置1次(一、二年级尽可能在课堂上完成),中高年级每学期至少写8次作文,其他学科原则上每节课后根据要求布置适量的作业;初中、高中语文学科书面作业每学期15次以上,大作文6次以上,小作文8次以上。数学、英语学科每学期书面作业30次以上。物理、化学每学期书面作业20次以上。思品、历史、地理、生物每学期书面作业12次以上。其他学科原则上在课堂内完成。
27.作业批改。布置的作业要及时全批与矫正,以鼓励性批改为主,批改作业要有定性或定量评价。教师要完善学生作业登记,有作业分析,建立错题库。
28.作业讲评。教师要及时向学生反馈作业批阅结果,对作业中存在的普遍性错误要作详细分析,提供有效指导。对作业特别好或有进步的学生要及时表扬鼓励,对学习基础薄弱的学生要努力做到面批面改,耐心帮助其解决学习困难。
29.作业检查。建立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作业检查制度,对教师的作业布置、批改和分析等进行检查和指导,并及时反馈检查结果。教务处要负责协调、控制课外作业量,确保每天课外作业学科平衡、总量合理。学校要鼓励学科教研组自编校本作业。
(七)辅导管理
30.重视课外辅导。课外辅导必须做到规范辅导要求,强化分类推进,重视个别辅导,精心实施,讲究实效。初中以上的学校要重视课外辅导,采用集中辅导和个别辅导相结合的方式,重视尖子生与学困生的个别化辅导工作。
31.建立导师帮扶制度。课外辅导不仅要关注优秀生,更要关注学困生。要关注“后20%”的学困生的学习情况,通过提问和练习,促使他们主动参与学习。建立“一对一”、“一对多”的学困生帮扶制度,要认真分析每个学困生的心理特点和学习缺陷,通过个别指导和同学互助等措施,激发其学习兴趣,纠正其不良学习习惯,弥补其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缺陷,不让一个学生掉队。
32.重视培养学科“尖子生”。学校要统筹安排好“培优、补差、辅偏(科)”工作,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要设计适当的学习任务和作业,重点提高他们的自学能力和综合运用能力,发展他们的特长。坚决杜绝以辅导为名私下进行有偿补课行为。
33.落实辅导管理。为确保辅导活动有序进行,九年级和高中学校应对辅导活动在时间和地点上作出统一安排。对辅导对象、辅导次数、辅导内容要有记录,对辅导效果要有评估。
(八)检测管理
34.规范考务检测。狠抓考风考纪,提倡诚信考试。阅卷过程要认真细致,初高中建议实现“流水作业”。阅卷结束,做好相关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学校不得全面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或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
35.严格控制统测次数。严格控制各种形式的统测活动,小学2年级及以下年级每学期统测不超过1次,3—5年级每学期统测不超过2次,6~8年级每学期统测不超过4次。
(九)实验室、图书室及其他功能室管理
36.加强教师现代信息技术培训。学校要将信息技术的运用与学科教学进行有机整合,提高教育现代化能力和水平。55周岁以下教师均应学会制作、使用课件教学。
37.重视开展实验教学。各级各类学校要统筹管理实验教学,开好、开齐实验,演示实验开出率达95%以上,分组实验开出率达90%以上,各实验室每周要安排一定时间对学生开放。实验技术人员要相对稳定,除特殊情况外,不能随意更换。
38.充分发挥图书室和其他功能室的使用价值。各级各类学校要按时开放图书室、加强对图书区角建设,保证学生课外阅读需求。充分发挥图书室功能,每学年至少开展1次读书活动,做好全校性阅读推广、交流、展示等主题活动。
39.充分挖掘利用校内资源设施,保证其他功能教室有固定场地,有必需的设备设施,有专人负责,并定时对学生开放。
(十)评价管理
40.小学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教学质量分析,查找薄弱班级、薄弱学科存在的问题,制定薄弱学科质量提升方案,促进各学科教学质量均衡发展。初中和普通高中非毕业年级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质量分析,高三年级每月开展一次质量分析。评价要以发展性评价理念为指导,充分发挥评价的多元功能,强化过程性评价和学生综合素质价。评价结果原则上1~3年级以等级制实行定性评价,高、初中以分数形式实行定量评价。
41.普通中小学每学期对教师教学业务检查不能少于2次,尽可能对检查结果作出定性或定量评价,评价最终结果作为教师个人学年度考评的内容之一,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片区中心小学、教学点的教学业务检查由各乡镇中心小学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