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镇远县采取组建机构、源头防范、精心部署三举措使山林纠纷调处工作取得成效。目前,镇远县共组织山林纠纷调解会议28次,组织对争议山林开展现场勘察调解13次,组织重大纠纷会商会议5次,镇远县无涉林重大风险案件发生。
一是组建机构,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成立镇远县林木林地权属纠纷调解联席会商会议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与应急预案,部门协同,互相补台,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领导亲自抓、各乡镇林业工作站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目前,县林业局共接到山林权属纠纷28起,根据林权纠纷的不同性质和层次进行分类调处。
二是源头防范,确保问题排查到位。镇远县充分发挥林长制体制机制作用,依托县、乡镇、村网格管理对全县林地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存在不稳定因素的山林权属纠纷及时受理,专项调处,并对重大纠纷进行责任分解,使林地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目前,共计接待群众来访25次,接访群众87人次;完成涉林信访办理工作5件次,协助调查办理信访件3件次。
三是精心部署,确保矛盾化解到位。为扎实推进镇远县山林纠纷调处工作,县林业局成立了《镇远县林木林地权属及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且制订了林权争议调处工作机制、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处工作机制、林地权属争议和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涉林纠纷案件的排查、调处机制,做到对全县12个乡镇的山林权属争议案件及时掌握和依法调处,实行动态管理,实现涉林纠纷排查调处与维护林区社会稳定的动态管理。目前,成功调处涉林矛盾纠纷案件8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