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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县林业局2021年度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1-08-24 11:24 字体:[]


镇远县林业局2021年度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方案


    2021年是“八五”普法的开局年,根据县普法办关于《镇远县普法依法治理2021年工作要点》(镇法办发[2021]10号)通知,切实贯彻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结全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紧紧国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全面推进森林资源管理法治建设为核心,做好“八五”普法谋划工作。


二、总体目标


通过普法宣传,一是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二是提高社会公众对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性,从而主动遵守《森林法》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和宣传宪法及国家基本法律,致力维护宪法权威,培养民主法治观,规范森林资源保护执法,提高本系统管理人员法律意识。


(二)重点学习和宣传《森林法》、《行政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保资源、保发展、保民生和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工作能力。


(三)深化尊法学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在社会掀起尊崇宪法,学习宪法,运用宪法,维护宪法的热潮。


(四)开展普法与执法相结合,在森林资源保护执法过程中,向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解答法律疑问,建立以案释法制度。


(五)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一是做好日常性宣传,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等新媒体传播优势,借助LED显示屏,条幅、宣传车等媒介平台,开展公益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二是做好主题性宣传,利用“3.3”世界野生植物保护日,“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5”世界环境日等重大法治宣传教育特殊时段,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


(六)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以局法治宣传阵地为基础,把乡镇、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和旅游景点法治宣传的阵地串联起来,打造法治宣传大阵地。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完善组织机构,积极安排部署(2021年5月24--5月31日);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成立“镇远县林业局2021年度普法领导小组”,制定《镇远县林业局2021年度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普法责任清单,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重点内容,全面安排部署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国乾(局党组书记、局 长)


副组长:李 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庭学:(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邰  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余秀军:(县林木林地权属调解服务中心主任)


万庆琼:(县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郭 林(局办公室主任)


雷志梅(局综合股主任)


罗永祥(局防灾减灾服务中心负责人)


向进兵(县林政资源服务站副站长)


李崇君(县造林绿化和科技推广站站长)


王 宇(县林业产业改革发展中心主任)


李洋进(县天然林保护中心主任)


田 庄(县国有林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锐任办公室主任;雷志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承担日常普法宣传及信息收集工作。


第二阶段:积极组织实施,强化宣传效果;(2021年6月1日至12月20日);


根据本方案要求,在集中宣传期间,采取多种宣传形式,通过利用互联网、广播、报纸、电视、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手册等集中宣传森林资源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氛围效果。


第三阶段:认真开展工作,做好工作总结;(2021年12月21-30日);


根据方案要求,各部门认真做好普法工作相关工作,根据普法清单,开展查缺补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自查情况,建立我局2021年度普法工作台帐,积极开展自检自查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工作,收集优秀案例,发扬先进精神,积极做好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经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将普法工作纲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内容,充分认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确保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二)注重宣传实效,坚持从实际出发,从群众需要出发,努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确保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