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3-2533870 | 成文日期 | 2023-08-01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3-08-01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2023年镇远县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宣传单 |
2023年镇远县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宣传单
一、补贴对象
全县脱贫劳动力(含脱贫不稳定户劳动力、边缘易致贫户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户劳动力,下同)。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在16周岁以上,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脱贫劳动力;
2.截止申报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日,已在贵州省外连续稳定务工达3个月及以上;
3.本年度未申请享受过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
二、补助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社区)申请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搬迁户到迁入乡镇申请,下同)。补助资金通过本人“一卡通”和“社保卡”或银行卡方式发放到人。
三、补贴标准
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在万元以上(以申报时上一年度收入统计信息为准)的脱贫劳动力补助标准为500元/人/年;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在万元以下的低收入脱贫劳动力(以申报时上一年度收入统计信息为准)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年。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每年可申报一次,补助时限自2023年1月起至2025年12月止。
四、申请补贴所需材料
1.《贵州省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附件1)。
2.外出务工就业证明。原则上能提供务工证明的均需要提供务工三个月以上的相关证明。对稳定就业有固定务工点能提供务工证明的,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材料(以原件、扫描件、照片或截图形式均可)即可:①用工单位出具三个月及以上的务工证明(附件2-1);②劳动合同;③工资发放明细或个人工资发放银行流水;④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单位参保信息;⑤对打临工或从事家政服务等无固定务工单位确实无法提供务工证明的,申请人提供从事务工就业的佐证图片(工地劳动图片、家政服务图片等)及村(社区)委会出具从事临工人员务工证明(附件2-2)。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申请人本人“一卡通”和“社保卡”或银行卡复印件。
五、各乡(镇)咨询电话
舞阳镇—— 18685503200
蕉溪镇—— 18230724635
羊坪镇—— 13678552003
青溪镇—— 18798551206
羊场镇—— 18386741335
都坪镇—— 13638056833
江古镇—— 18386761284
金堡镇—— 18184560826
大地乡—— 15870263412
涌溪乡—— 18285153398
尚寨乡—— 13638071432
报京乡—— 15085674590
附件:1.贵州省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
2-1.稳定务工人员务工证明
2-2.从事临工人员务工证明
镇远县乡村振兴局
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