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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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镇远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朝银,副主任卢晓清、龙向友、黄作久,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会议由黄朝银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关于全县2024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禁毒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关于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国有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同时还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调研组的相关执法检查报告和调研报告。

会议对县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强调,要持之以恒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对党忠诚体现在实际工作中,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立足岗位,积极作为。新任命的同志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主动接受人民监督,把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赵兴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杨顺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丹,县人民法院、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乡镇人大主席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