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县卫生健康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共配备行政编制8名,下设办公室、政策法规与医政医管股、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股3个行政股室;共配备事业编制19名,下设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和职业健康服务中心、医疗卫生改革发展服务中心、人口和老年健康服务中心、中医民族医药服务中心、卫生科教服务中心、卫生健康信息中心、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中心等8个事业股室。
一、行政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人:龙政菊 联系电话:0855-5718027)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办文办会、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文书档案管理、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军民融合、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
2.负责财务。承担机关和所属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资产登记、年报、管理及节能减排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工资审批、年报及预决算工作。承担全县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人事与宣传。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及考试工作。承担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党风廉政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医政医管股(负责人:杨建 联系电话:0855-5716972)
1.政策法规。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重点问题调研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承担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和资质认定等工作。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地方性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承担职业病诊断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2.体制改革。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3.医政医管。执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承担民营医疗机构的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拟订干部医疗保健政策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会议和大型重要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东西部协作工作。
4.规划信息与科技教育。承担健康镇远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等工作。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5.人口与家庭。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中医民族医药管理。组织拟订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规划。承担中医民族医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中医民族医医疗机构、人员、中医民族医技术准入制度。指导高等中医药临床教学、中医药民族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中医民族医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组织协调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基地研究及临床运用研究,指导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技术开发及科技成果推广工作。承担医药大健康及医养结合工作。
(三)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股(负责人:张友密 联系电话:0855-5716330)
1.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落实;牵头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健康扶贫工作。
2.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应急。拟订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执行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拟订全县防治艾滋病的规划和措施,承担艾滋病防治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承担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3.妇幼健康。执行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二、事业中心
(一)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沈安萍 联系电话:0855-5718027)
业务范围: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提供咨询服务,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乡村医生提供相关公共卫生知识培训与指导;组织开展健康扶贫工作。对疾病预防控制、慢性病管理、艾滋病防治、免疫规划及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供咨询服务工作;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保障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知识咨询服务;承担紧急医学救援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应急演练,负责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技术指导。开展妇幼卫生健康、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数据统计、知识宣传;为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避孕节育、孕前优生、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等提供咨询服务。
(二)医疗和职业健康服务中心(负责人:蔡中萍 联系电话:0855-5718027)
业务范围: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与标准,组织开展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服务工作,提供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咨询服务;做好重要会议和大型重要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及东西部协作工作。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的数据统计和技术支持服务工作;为开展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提供咨询服务;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三)医疗卫生改革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周蜀文 联系电话:0855-5718027)
业务范围:开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提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的咨询服务;承担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服务工作。
(四)人口和老年健康服务中心(负责人:谭仁芳 联系电话:0855-5718027)
业务范围:组织开展人口统计监测、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深化计划生育服务转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相关工作及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等相关政策的宣传、培训、咨询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计生利益导向各项工作;开展普及卫生科学知识及爱国卫生运动日常服务工作;开展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落实等老年健康事业发展工作。做好机关离退休干部和指导所属单位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五)中医民族医药服务中心(负责人:杨建 联系电话:0855-5718027)
业务范围:贯彻落实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规划,促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的发展;贯彻落实中医民族医医疗机构、人员、中医民族医技术准入制度;承担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继续教育和中医民族医人才培养培训服务工作;组织协调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基地研究及临床运用研究,指导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技术开发及科技成果推广工作;开展医药大健康、医养结合工作。
(六)卫生科教服务中心(负责人:龙政菊 联系电话:0855-5718027)
业务范围:贯彻落实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指导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做好卫生专业技术考试、职称评聘及任职资格考试的服务工作;为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提供政策服务;做好卫生健康系统“三名工程”推荐、管理及县级以上表彰的组织与推荐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及村医培训工作。为全县健康教育工作规划、计划和考核评估标准及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提供咨询服务;做好医疗卫生机构、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健康教育知识宣传工作;对县、乡健康教育专业人员及有关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健康教育知识培训;做好大众卫生科学知识传播活动;设计、制作和分发健康教育传播资料,倡导公民建立健康行为和健康生活方式。
(七)卫生健康信息中心(负责人:黄冰静 联系电话:0855-5718027)
业务范围:开展卫生健康信息数据统计及综合分析等工作;承担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智慧医疗、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等技术服务保障工作。
(八)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中心(负责人:王栎琴 联系电话:0855-5718027)
业务范围:做好机关和所属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统计、财务管理工作。做好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资产登记、年报、管理及节能减排等工作,审核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做好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资审批、年报及预决算工作,对局机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并提供财务分析报告。承担全县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管理核算等服务工作,指导卫生健康各类资金安全规范使用;负责报送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统计报表等工作。
镇远县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人:潘自湖
镇远县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855-5718027(办公室座机号码)
信函:贵州省镇远县舞阳镇文德社区穿山沟路
邮编:557700
地址:贵州省镇远县舞阳镇文德社区穿山沟路
邮箱:zyxwsjsj@163.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镇远县内可乘2路、3路公交车到云龙洞站下车,前行50米进入穿山沟路后沿行300米可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