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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县:夯实重点环节,打好森林防灭火“防御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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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以来,我县出现连续高温干旱天气,植被含水率降低,林下可燃物载量增加,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逐渐升高,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镇远县深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聚焦体系建设、基础提升、宣传教育等重点环节,持续深化落实森防各项工作。

优化指挥体系,锁紧责任环进一步优化完善县、乡、村三级指挥体系,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属地管理,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分片责任的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实行乡村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乡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护林员包点,确保每个山头地块和重要设施的森林防火责任落到具体人员,形成一抓到底的责任体系和全方位抓森林防火的格局,并明确职责,实行定人、定格、定责和清单式管理。

配齐设施设备,巩固基础环主动谋划、积极对接,不断夯实森林消防基础。根据省州要求,积极开展乡(镇)森林防灭火规范化建设,为各乡镇配备水泵、油锯、灭火机等扑火装备。在县内重点林区建立“人防+技防”双保障实时监测,结合护林员联网巡护等方式,有效提升森林火险预警监测能力。同时,全面做好物资储备工作,做好物资前移工作,进一步压缩应急处置时间。目前,已储备应急救援物资116类,4.7万余件。积极申请专项资金用于补齐购买应急储备物资,已按需分配给各乡镇28村。全面落实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专职专用”。全县10支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共计调配到位10名正式在编人员、60名公勤(或临聘人员)充实专职消防队伍。已组建由35名县消防救援大队官兵和11个乡镇专职消防队结合的主力军,县人武部和12个乡镇的120名基层民兵为后备军,4041名干部、群众组成的义务扑火队(必须经扑火培训合格),队伍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55周岁之间,应急救援队员应以年轻群众为主。在高火险期,确保出现火情火险时,能够迅速响应,科学指挥,有效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加强宣传教育,扩大认知3·19森林消防宣传日、5·12防灾减灾日宣传等重大活动中以及6月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中,通过公益广告轮播、设点咨询、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防火宣传车等形式向社会大众普及森林防灭火知识。同时,组织开展县、乡、村三级森防巡查,将森林消防安全写入村规民约,少数民族村寨则同步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开展一天2次鸣锣喊寨,提升留守老人及儿童知晓率,进一步增强村民森林防火意识。加强对林区周边居民、进山作业人员、游客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引导群众了解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火灾的危害性,形成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的良好习惯。在重点时段,结合气候变化特点,适时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整治和打击违规用火专项行动,对重点林区、地段和有火险隐患的地块安排护林员开展定期巡护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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