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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集中封存4750瓶公务接待用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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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镇远县通过压实“两个责任”、加强宣传引导、严格审批程序、强化监督检查等措施,推动“禁酒令”落到实处。截止目前,镇远县64个单位4750瓶公务接待库存用酒已被集中封存,并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清理旧账清“界线”。8月25日,镇远县下发《关于开展公务接待用酒库存清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督促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对“禁酒令”出台前购买的公务接待用酒全面清理、逐一登记,严禁突击公务用酒、公款购酒及虚报、瞒报数量。9月25日,镇远县再次下发《中共镇远县委办公室镇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的紧急通知》,并规定对库存酒进行封存登记备案。封存后的库存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截止目前,该县64个单位4750瓶公务接待库存用酒已集中封存,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入口和出口,明确专人管理。

建章立制划“红线”。“禁酒令”出台后,镇远县及时制定下发有关用酒管理规定,严格审批程序,下发《镇远县关于重大外事活动、招商引资活动用酒审批管理备案规定(试行)》。要求从2017 年9月1日起,全县重大外事活动和招商引资活动,确需提供酒类和饮酒的,须按一事一审批的原则,由承办单位填写《镇远县重大外事活动、招商引资活动用酒备案审批表》,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备案。

强化宣传筑“防线”。通过古城镇远廉政手机报、镇远门户网站、“廉洁镇远”微信公众号、镇远电视台、QQ群等媒体,全文发布《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内容,重申“四个一律”,并及时转载执行“禁酒令”相关信息,筑牢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确保 “禁酒”规定落到实处。并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广范收集“禁酒令”意见和建议,截止目前镇远县共发放《调查问卷》520份,收到有效问卷519份。

传导压力明“底线”。按照“纪工委管片、纪检组抓点”的监督检查模式, 镇远县纪委监察局牵头6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加强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公务接待中违反禁酒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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