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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交通燃油补贴等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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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客运燃油补贴惠民政策

1.内容

(1)政策依据:《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1008号)。

(2)补贴范围:指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资格,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固定的道路客运线路上运营,或经许可同意在县境内或者毗邻某一特定区域内运营,其线路起讫点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道路客运经营企业或个人。

(3)我省补贴标准:在补贴范围内我省农村客运车辆根据具体经营范围和线路进行分类:

A类农客:线路起讫点一端为县城所在地或进入县城城关镇范围内的农村客运车辆;

B类农客:线路起讫点两端均不在县城或在乡镇(村)从事区域经营的农村客运车辆;

B类农客补贴标准高于A类农客补贴标准。

2.申请审批程序

具体补贴标准由省财政部门确定中央油补资金到位后,通知交通部门统计补贴范围内的客车数、座位数、实际运营天数,根据统计指标分配各地资金。各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公示程序无异议后兑付经营者补贴资金。

(二)危桥改造工程

1.内容

对全州县道、乡道、村道上的四、五类危桥进行新建或改造,补助标准:需新建的补助2600元/平方米,需加固的补助1300元/平方米。

2.申请审批程序

(1)要在每年底数据库更新时,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将其列入危桥改造数据库,并上报州交通运输局;

(2)由州交通运输局上报省公路局审批。

(三)渡改桥工程

1.内容

对列入规划的渡口进行提升等级新建桥梁,补助标准:12000-13000元/延米。

2.申请审批程序

(1)对列入“十二五”规划的渡改桥项目,由项目所在县市交通运输局或县市海事处上报州航务处;

(2)由州航务处上报州交通运输局;

(3)由州交通运输局上报省航务局审批。

(四)通村油(水泥)路工程

1.内容

对列入全省农村公路数据库的通村公路改造为沥青路或水泥路,改善农村群众出行环境,补助标准:50万元/公里。

2.申请审批程序

(1)对列入全省农村公路数据库的通村公路,由项目所在县市交通运输局上报州交通运输局;(2)由州交通运输局上报省公路局审批。

(五)城市客运燃油补贴惠民政策

1.内容

政策依据:《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1008号)。

补贴范围:依法取得城市公交经营资格,合法运营,为群众提供公交出行服务的企业;依法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合法运营,为广大城镇居民提供出租汽车服务的企业或个人。

我省补贴标准:根据在补贴范围内我省城市客运车辆的车辆型号分类:

(1)双层公交汽车10-12米;

(2)大型公共汽车12米及以上;

(3)大型公共汽车10-12米;

(4)中型公共汽车8.5-10米;

(5)中型公共汽车7-8.5米;

(6)小型公共汽车5.5-7米;

(7)微型公交汽车5.5米以下;

(8)出租汽车。

2.申请审批程序

具体补贴标准由省财政部门确定中央油补资金到位后,通知交通部门统计补贴范围内投入运营的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车辆数、实际运营天数及燃油消耗量,根据统计指标分配各地资金。各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公示程序无异议后兑付经营者补贴资金。

(六)农村水路客运燃油补贴

1.内容

(1)从事农村水路客运,且持有《水路运输许可证》和《船舶营业运输证》的普通客运船舶;

(2)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持有《船舶检验证书》和《船舶登记证书》的农村机动渡运船舶;

(3)普通客船兼营农村旅客运输和旅游运输的,仅按比例补助其从事农旅客运输的部分用油量。

(具体补贴标准由上级财政部门确定。)

2.申请审批程序

补贴资金到位后,根据统计补贴范围内船舶的客位、补助功率及燃油消耗量指标分配补贴资金。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公示程序无异议后兑付经营者补贴资金。

(七)乡镇渡口码头建设

1.内容

对列入规划的乡镇渡口码头,按规划实施意见进行实施,改善群众水路出行条件,资金补助为5-15万/道。(包括渡船)

2.申请审批程序

由地方乡镇报请县政府审批,县交通运输局报州航务管理处汇总后报送省航务管理局规划科进行统筹规划。

(八)渡改桥建设

1.内容

对列入规划的渡桥改项目,按规划实施意见进行实施,改善群众跨河生产、生活条件,资金补助为20-100万/座。

2.申请审批程序

先由县发改局审批,县交通运输局报州航务管理处汇总后报送省航务管理局规划科进行统筹规划。

(九)乡镇便民码头

1.内容

对列入规划的乡镇便民码头项目,按规划实施意见进行实施,改善群众水路运输集散条件,按投资规模的50%每座进行资金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

2.申请审批程序

由县交通运输局按要求统一报送拟建便民码头的相关信息至州航务管理处,州航务管理处报送省航务管理局规划科进行统筹规划。实施意见下达后,由县交通运输局出具相关设计图纸、预算文件报经州交通运输局审查后,由州航务管理处报请省航务管理局申请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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