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送达公告)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送达公告)
王夏民(镇远青溪镇十里桥王夏民洗选厂):
身份证号码:33012619660708****
地址:镇远县青溪镇大塘村十里桥
法人代表(负责人): 王夏民
我局于2021年7月9日对你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你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我局于2021年7月9日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留置送达到位于镇远县青溪镇大塘村十里桥你原经营的洗选厂,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我局通过本公告向你送达(内容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黔东南环镇责改〔2021〕5号)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9日
- 扫一扫在手机当前页面
- 扫一扫关注政府微博
- 扫一扫关注政府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