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做好“长江禁捕”相关工作,自8月25日起,镇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对餐饮服务环节执行“长江禁捕”措施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由局执法大队牵头,以辖区内核心景区餐饮聚集区为重点,采取逐户检查方式,突击开展了餐饮服务环节执行“长江禁捕”措施的专项督查。检查中,执法人员仔细查看厨房内的水产品养殖池和半成品存储情况,翻阅菜谱、菜单,查看就餐场所内广告宣传及店招、牌匾等,全面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采购长江流域及保护区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以及加工制售相关的“长江鱼鲜”、“江鲜”、“野生”菜品,是否发布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店招、牌匾和菜单,是否以“江鲜、江鱼、野生”等名义虚假宣传所经营的水产品来源,是否做好水产品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工作等情况。同时,检查中要求广大餐饮服务经营者严格落实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的规定要求,积极做到不买卖、不加工长江流域及保护区捕捞渔获物。
截至目前,共检查沿河餐饮单位39家,发现涉嫌经营垂钓者渔获物1家(正在调查中)。
图为检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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