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镇农领项复〔2025〕18号)对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补助资金338万元给予了立项批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2025年2月23日共7天,请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855-2209116
全国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附件1:镇农领项复〔2025〕18号 关于对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doc
附件2:镇远县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立项批复汇总表.xlsx
中共镇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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