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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镇远县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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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县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精心指导下,在县人大依法监督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央、省、州、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我县2023年镇远县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专题学法重要内容,抓实抓牢“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示范作用。2023年以来,县政府党组共计会前学法2余次,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12余次,各级领导干部参加学法考试的参考率为100%、合格率100%。二是坚持目标导向、责任导向、需求导向,主抓“关键少数”“关键群体”“关键活动”,凝聚学习宣传共识,紧抓主题普法、“法律八进”“送法进万家”等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周密安排部署,凝聚法治政府建设合力

一是切实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积极召开法治政府工作会议,对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部署;二是动员全县各单位落实示范创建工作。全年累计召开4次涉及法治政府建设、涉法涉诉、政务信息公开、信访联席、两降一升等相关专题会议,逐条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到人,进一步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落深

(三)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及资格管理。认真组织2023年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并持续为全县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证更换和申领工作,目前全县共取得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达391人。为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执业能力,特邀贵州财团律师事务所韦琪律师,定于12月20日向我县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题讲座;二是开展案件评查和执法监督工作。2023年8月至11月,县司法局和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对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县交通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共8家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案件评查和执法监督工作,共抽查执法案件卷宗37件,并对行政执法单位落实检察建议的情况重点进行督查。通过从实体、程序、文书等诸多方面逐一进行评查,已于11月20日将案件评查发现问题清单反馈至各受评查单位,提醒行政执法单位及时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完毕。

(四)严格依法决策,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镇远县人民政府党组工作规则》,建立县政府党组议事制度,凡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行政和经济事务的,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邀请专家进行咨询、论证,推进政务公开,对涉及法律政策的重大决策,广泛听取、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健全监督制度和加强廉政和作风建设;二是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政民互动”信箱,畅通公众对于重大行政决策提出意见建议的渠道。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用贵州财团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县法律顾问,实现律师参与审查、修改各种法律文书、行政程序性文件,为重大法律、行政决策或执法决定提供咨询意见,有效防范和避免法律风险。2023年,为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书面法律意见24次,对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267件。

(五)深入推进“两降一升”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出庭应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明确各部门主要领导出庭行政应诉,切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规定,支持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尊重并自觉履行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2023年,全县行政复议案件7件,审结7件,其中行政复议案件维持2件、终止3件、不予受理2件;全县一审行政应诉案件立案14件,其中凯里市人民法院立案13件,镇远县人民法院立案1件,其中诉前沟通化解成功1件,已立案的14件案件中已经审结的为12件,其中凯里市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4件、准许撤诉6件、判决撤销行政登记1件,镇远县人民法院判决履行法定职责1件,经法院登记尚未立案案件7件。行政复议被纠错0件,行政诉讼败诉2件,我县行政复议纠错率为0%,行政诉讼败诉率为16.67%。

(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推进“‘一窗通办’2+2”改革提档升级。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充实人员设置综合窗口开展综合收件、咨询辅导,1739个事项纳入综合受理。基本实现企业群众“进一扇门、取一个号、到一个窗、办所有事”的目标。二是深入推进“一网通办”能力。制定《镇远县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办事“五个免提交”工作实施方案》,梳理我县第一批“五个免提交”清单共342个事项,录入各类证照数量15047件,实现数据共享23599次。三是加大“全省通办”“跨省通办”,高效开展“12345”政务服务热线便民服务。今年累计受理“全省通办”事项3219件,办理“跨省通办”事项2651件,承接省州12345平台下派工单3888件,已全部办结,按期办结率99.74%,群众满意率98.90%。四是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打造镇远“镇好办”贵人服务品牌。大力推行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老年人帮办代办服务和“证明事项承诺制”“容缺受理”等服务。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工作,通过各级平台发布有关营商环境宣传报道105余篇。

(七)健全制度体系,确保政府立法质效并重并进

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为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监督管理,维护法律权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按照新修订的《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及时印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确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38个,明确要求以部门、乡(镇)名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司法局报送备案审查。

(八)强化治理能力,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一是开展“法律明白人”集中培训,大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在5月-7月,由司法部“1+1”法律援助律师郭栋对全县12个乡镇共计646名法律明白人进行培训;二是扎实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与调处,进一步夯实基层稳定基础。截至当前,全县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071次,调解各类纠纷702件,调解成功687件,成功率达97.86%以上;三是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活动。经过评估验收,我县12个村(社区)成功创建为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九)强化普法宣传,深入推进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一是狠抓关键少数,着力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分别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20余部法律和党内法规。乡镇和县级部门全面落实党委(党组)会会前学法、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学法等制度。今年以来,分别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和党内法规。二是狠抓青少年学法,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法纪意识。今年以来,通过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组织法治副校长到各中小学举办法治讲座180场次,受教育学生达4万余人次。三是继续深入开展送法进万家活动。截至目前,我县先后开展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域专项普法活动、“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在活动中,共有10余万干部群众受到不同程度法治宣传教育。四是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的建设。先后打造了民法典广场、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示范点,形成了县、乡镇、社区三级文化阵地示范点立体网络。2023年,我县羊场镇金盆村成功授牌为全国法治示范村,省级民主示范村7个(舞阳镇黄桑田村、东城社区、金堡镇羊满哨、羊坪镇龙塘村、响水村、蕉溪镇猛溪村、大地乡岭岗屯村),并在今年成功申请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1个。

二、存在的不足

(一)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卷宗管理不规范,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高;执法人员执法业务不强、执法水平不高、执法经验不足等情况较为普遍。

(二)宣传、推广法治政府建设的力度、深度和强度还有待提升,与各相关责任部门的协调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4年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开展专题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和“法律八进”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干部深入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用以指导推进法治建设。在2024年,定期举办全县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持续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讲、学习研讨、交流座谈活动,进一步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进一步抓好法治政府工作。积极对接全面依法治州办,继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文件精神的学习,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贯彻落实和宣传教育力度,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并把成果转化为推动实际工作的强大动力。

(三)狠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贯彻落实《镇远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会会前学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制度;对各乡镇和县级部门党政“一把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专项督察;组织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年度述法活动。结合年度考核,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考核评价,确保依法治县各项工作部署在各级各部门落地落实。

(四)健全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和考核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定期线下培训制度,特别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对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培训。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和考核,落实持证上岗、定期轮岗、末位淘汰等机制,提高执法队伍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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