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宗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镇财通〔2024〕7号)文件,下达12个乡镇,县农业农村局、县民宗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人社局等单位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7475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2024年1月16日共7天,请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8552209116
全国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附件:镇财通〔2024〕7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电子版.pdf
中共镇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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