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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10条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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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贵州省河道条例》有关规定,以及《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和《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及岸线保护与利于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黔河长办[2019]14号)要求,镇远县水务局组织完成了我范围内(翁沙河、翁共河、高度沟、罗家溪、石榴溪、教场坪沟、金竹山小溪、唐湾溪、柏杨溪、谢家沟)10条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管理范围划定,经组织有关专家和单位审查,划定成果满足要求,现予以公告。

镇远县河流管理范围划界公告表-2021年度7月(10条).xlsx

镇远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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