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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远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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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府办函〔2022〕125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远县全民健身

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黔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镇远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10月28日

镇远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更好满足全县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和健康需求,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21〕24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22〕13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健康镇远行动,推进全民健身科学化进程,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镇远县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进一步提质健身环境,营造健身氛围,增强健身意识。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智慧化,全民健身设施进一步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力度增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5平方米,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1.8名,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0%,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88%,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基本完善。优化体育产业结构,丰富全民健身产品,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服务体系,促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夯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服务基础以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为抓手,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聚焦群众就近健身需要,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群众、方便可达的公共体育场馆、多功能球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足球场等场地设施,开展“农体工程”器材补充、维护、更新工作,完善城镇老旧小区体育设施,推进和完善城市社区“15 分钟健身圈”设施服务建设。启动东关体育公园建设,争取芽溪新城的全民健身中心投入使用,到2025年,新建成多功能体育场地2个、健身步道20公里、足球场2个、社区健身路径或“三人制”篮球场20个、“农体工程”器材补充、维护、更新40个,新增村组篮球场、健身路径、乒乓球场等100个。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和社会足球场地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挖掘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潜力,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在公共体育场馆新建过程中预留改造条件,强化其在重大疫情防控、避险避灾等方面的功能,形成供给丰富、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格局。(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应急局)

(二)开展全民健身多元赛事活动。持续开展“迎新杯”系列体育活动、全民健身日(月)、端午节赛龙舟、职工篮球运动会等活动。推动“三大球”运动发展和足球推广普及。逐步推广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网络赛事活动,扶持推广镇远民族民间优势体育项目及民俗传统优势体育项目。积极组队参加州运会、州民运会、州青少年锦标赛暨中学生运动会等赛事活动,继续办好赛龙舟等有吸引力的国际性、区域性品牌赛事,培育公开水域游泳邀请赛和环古城自行车邀请赛成为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每年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实现月月有赛事。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积极申办贵州环雷公山超100公里马拉松赛等国内赛事活动,培育具有镇远古城特色的定向越野挑战赛等山地户外品牌赛事,推进镇远体育文化对外开放和交流。(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教科局、县民宗局、县总工会、县残联、团县委、县妇联)

(三)着力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加强民族团结,振奋民族精神,推动民族地区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注重挖掘镇远县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发展龙舟、蹴球、独竹漂、陀螺、高脚、板鞋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发展斗牛、斗鸟等民间民俗活动,发展少数民族体育产业。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进校园,丰富校园体育课程及课后体育锻炼内容。(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教科局、县民宗局)

(四)提升全民健身科学指导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站)示范项目建设,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到2025年,建设镇远县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站)项目。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志愿服务工作,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规模,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结构。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展示和交流活动,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质量,开展培训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200名,不断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水平。加强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建设,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教科局、县人社局)

(五)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强化党建引领,推进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化、社会化、实体化发展,完善覆盖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2024年前,成立镇远县体育总会。加大对体育类社会组织工作的支持,不断发挥体育协会、俱乐部的服务功能。着力提升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能力,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支持体育社会组织为农村、社区、企业、学校、机关等提供体育服务。加强对体育社会组织的培育和等级评定,以单项体育协会为支撑、基层体育组织为主体,充分发挥体育总会的纽带作用,(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六)促进重点人群体育活动开展。实施青少年、老年人、农民、职业人群、残疾人、妇女等重点人群体质健康促进计划。将青少年提高身体素质和养成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学校体育、社会体育的重要内容,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考核体系,全面实施青少年体育发展促进工程。发挥老年人体育组织的作用,办好老年人体育赛事活动。推广普及广播体操、工间操等体育活动,鼓励和支持工作场所建设相应的健身设施。做好残疾人康复体育及健身工作,恢复镇远县残疾人游泳队。结合妇女节等节日,积极开展广场舞、气排球等适合妇女参与的全民健身活动。(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教科局、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总工会、县残联)

(七)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发展专业体育经营机构和赛事活动管理运营机构。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民族品牌的体育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与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加强合作,实现体育企业规模化、集团化、网络化发展。培育1至2个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体育旅游企业、骨干企业,鼓励利用场地设施、引进专业人才组建体育旅游企业,开展体育旅游业务。争取国家体育产业示范项目,鼓励、引导、培育地方发展1个以上装备制造为主的体育相关产业,到2025年,建设1个省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体育特色小镇)。(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投促局)

(八)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深化体教融合、体卫融合、体旅融合。深化体育教学改革,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确保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整合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健全分学段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开展游泳课进校园试点工作。积极申报州级、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支持并引导学生体育社团自我管理,丰富体育社团活动内容,积极参加各级体育赛事活动。普及冬奥知识和冰雪运动。到2025年,全县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率达到90%以上,常年参加业余训练的学生人数超过600人。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健康、“体育+康养”新模式。逐步推进体卫融合服务机构向基层延伸,支持在有条件的乡镇、村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积极打造以“养生·养心·养老”为主题的体育康养带。依托镇远山地旅游资源,积极发展山地骑行、户外拓展、徒步、溯溪等山地特色旅游项目。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赛事、精品线路和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卫健局)

(九)推进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稳步推进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改造建设,为群众健身提供更加全面、便利的场馆预订、赛事预约、健身指导等服务,建设智慧体育场馆,提升智慧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到2025年,建设户外或室内百姓智慧健身房2个、智慧体育场馆1个。(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工信局)

(十)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强化全民健身文化宣传,搭建全民健身宣传媒体矩阵,加大全民健身公益广告创作和投放力度。探索与省外友好城市、省内各县(市)等共同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加强全民健身跨区域交流。(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民宗局)

四、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群众满意”的全民健身工作新局面,让全社会共享体育发展成果。县人民政府应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完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十二)完善资金投入保障体制。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设施经费投入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向体育健身组织赞助和捐赠活动经费,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的格局。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体育类项目,严格执行体育彩票公益金按照一定比例用于全民健身事业的国家规定,确保专款专用。

(十三)壮大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立健全全民健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吸纳高水平退休教练员、退役运动员、退休体育教师融入全民健身人才队伍,适量引进高水平的教练人才,不断优化队伍结构,提升人才质量。通过发挥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在人才培训中的作用,举办各类培训班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优化人才政策环境,吸引更多优秀体育专业人才落户镇远,服务镇远全民健身事业。

(十四)加强全民健身安全保障。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加强对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监管,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严格执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坚持防控为先、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重大疫情防控。

(十五)加强统计监管和绩效评估。建立完善全民健身统计制度,定期开展体育场地和产业普查、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状况调查数据分析。建立健全全民健身评价考核指标体系,采取第三方评估和全民健身满意度调查等评估手段。把全民健身评价指标纳入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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