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州医保局聚焦人民民生福祉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发挥医保“保民生”“促经济”的作用,认真履行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职责和使命,高质量办好民生实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转作风。始终突出党建引领、政治统领,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医保高素质干部队伍,持续推进行风建设专项检查,认真查摆整治各类突出问题,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医保工作取得新发展新进步。局党组、党支部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引领全体干部职工坚持知行合一,立足医疗保障改革发展实际,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医疗保障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是解难题。最大程度发挥医保基金的保障效益,为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发挥重要作用。2019年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机制,国家组织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价格平均降幅达53%,最高降幅达95%;保障范围逐步扩大,医保目录可支付药品数达2800种,协议期内谈判药品达到275种,114种谈判药品纳入“双通道”单独支付管理;2020年,全面取消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169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合理补偿医院减少的收入;推进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协同推进单病种付费、DIP支付改革,精神疾病按床日付费、日间手术付费、集采药品结余留用等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医保付费由“项目付费”向“技术付费”转变,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
三是强监管。建立了基金监管工作机制、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社会监督员办法等监管机制,完善跨部门协同监管,从加强基金征缴管理、支付管理、经办管理、监督管理、联合监管等方面,全面加强基金监管。落实基金监管责任,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加大对全州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力度,积极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监督,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专业性,严肃查处欺诈骗保行为。2019年以来,全州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含村卫生室)12496家次,暂停、解除医保协议130家,移送司法机关3件,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由赤字转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实现了安全平稳可持续运行。
四是优服务。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参保缴费政策,丰富参保缴费便民渠道,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方式,巩固提高参保覆盖率。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由2012年的411万增加到2022年的450.38万,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2012年的240元提高到2022年的610元,财政配套资金占医保基金筹资总额的63.54%,年度筹集医保基金从2012年的15亿元增加到2022年的50亿元,为医保事业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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