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844737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6-07-31 |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 名称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远县未成年人禁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镇远县未成年人禁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2026年4月17日
镇远县未成年人禁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为根本遵循,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家校协同、社会共治”原则,聚焦未成年人吸烟及接触烟草制品的关键环节,全面清理烟草危害源头,强化宣传教育,健全监管机制,为未成年人构建全场景、无死角的健康成长环境,制定镇远县未成年人禁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源头管控目标。2个月内完成全县校园周边200米内、未成年人聚集场所(如少年宫、儿童乐园)周边50米内烟草销售网点排查,违规售烟行为整改率达100%,电子烟线下销售点“不向未成年人售烟”标识张贴率100%。
(二)教育普及目标。4个月内实现中小学烟草危害知识专题教育全覆盖,未成年人烟草危害知晓率超98%,教职工、家长控烟认知率超95%。
(三)行为干预目标。6个月内未成年人吸烟率下降50%以上,校园及周边公共区域吸烟现象基本消除,形成“成人不劝烟、孩子不吸烟、社会不售烟”的共识。
(四)长效机制目标。7个月内建成多部门协同的控烟监管体系,出台全县控烟工作配套制度,将未成年人控烟纳入社会治理常态化工作。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一)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组 长:杨昌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潘凌志 县政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张仲富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雷仲茂 县烟草专卖局局长
成 员:姚希国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
龙昌华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寿军 县文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唐 俊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疾控局局长
邓坤琨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宏洋 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江 红 团县委副书记
石建英 县妇联副主席
各乡镇政府分管领导
(二)核心部门职责
县教育局:牵头校园内控烟,落实学校宣传教育、日常巡查,联动家长开展家庭控烟。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相关部门清理烟草及电子烟违法广告,规范销售网点资质。
县卫健局/疾控中心:提供控烟专业支持,开展烟草危害科普,组织戒烟干预服务。
县公安局:协助查处阻碍控烟执法、向未成年人兜售烟草制品的违法行为。
县文旅局:排查网吧、KTV等娱乐场所向未成年人售烟行为,管控影视、网络平台烟草画面。
县烟草专卖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草销售网点的规定;严肃查处卷烟零售户向未成年人售烟行为。
团县委、县妇联:面向青少年、家长开展控烟宣传,组织志愿者参与社会控烟监督。
各乡镇:负责辖区内村(社区)控烟宣传,排查居民区周边违规售烟点,联动家校落实管控。
三、主要任务与实施措施
(一)全链条源头管控,切断烟草接触途径
1.销售端严管。联动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清源行动”,对全县烟草销售网点建档备案,重点清理校园、社区便利店“隐蔽售烟”“拆分售烟”行为,依法没收违规烟草制品并处罚款。
2.流通端整治。排查电商平台、社交软件“电子烟私下交易”“向未成年人售烟”等线索,联合网信部门下架违规商品、关停账号;严禁快递企业收寄未成年人购买的烟草及电子烟,对违规快递企业依法追责。
3.环境端净化。清理公共场所(如公园、公交站)烟草广告及变相宣传(如烟草品牌冠名活动),在未成年人活动区域增设“禁烟警示标识”,推动商场、餐厅等场所设立吸烟室。
(二)全方位宣传教育,筑牢健康认知防线
1.校园宣传“全覆盖”。将烟草危害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必修课,每学期开展“拒烟主题班会”“控烟手抄报比赛”“戒烟达人进校园”等活动;组建学生控烟志愿者队伍,参与校园及周边吸烟行为劝导。
2.家庭宣传“点对点”。通过家长会、家校群发放《家庭控烟倡议书》,引导家长不在孩子面前吸烟、不向孩子递烟,减少家庭二手烟危害;针对有吸烟行为的未成年人,联合心理教师、家长开展“一对一”宣传教育。
3.社会宣传“广辐射”。利用县电视台、公众号、户外大屏滚动播放控烟公益广告;在村(社区)设置“控烟科普角”,组织医护人员开展“烟草危害义诊咨询”,让“吸烟有害未成年人健康”理念深入人心。
(三)全流程监督管理,压实各方管控责任
1.建立“三级巡查”机制
学校层面:每日开展校园及周边200米内巡查,记录吸烟行为并通报家长(针对学生)、追责问责(针对教职工);
部门层面:市场监管、卫健、烟草等部门每月联合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售烟网点、娱乐场所。
社会层面:开通“未成年人控烟举报热线”对有效举报者给予话费奖励,做到“接诉即办”。
2.强化“两类人群”管理
未成年人: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落实对未成年吸烟者的劝阻教育责任。家长以身作则控烟戒烟,向子女普及危害,严禁提供吸烟、购烟便利;学校开展控烟专题教育,筑牢学生思想防线;社会各界协同监督,及时举报违规售烟行为,主动劝阻公共场所未成年人吸烟。
经营者:与烟草销售商户签订《不向未成年人售烟责任书》,对多次违规的商户依法吊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社会各界应共同监督,及时举报向未成年人卖烟的商家。
(四)全场景协同联动,扩大控烟工作半径
1.家校社“三方联动”。学校定期向家长反馈学生控烟情况,村(社区)协助排查居民区未成年人吸烟线索,形成“学校教育、家庭监督、村社管控”闭环;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鼓励学生带动家长戒烟。
2.跨部门“联合执法”。每季度开展“控烟联合执法日”,集中查处违规售烟、违法广告、在公共场所吸烟等行为,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4月1日——4月30日)。召开全县专项行动启动会,印发方案,明确各部门任务清单;通过媒体发布行动公告,营造社会关注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6年5月1日——8月31日)。完成销售网点排查整治、校园宣传教育、巡查机制建立,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整改突出问题。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9月1日——10月31日)。深化示范引领,着力营造全县上下共同参与未成年人禁烟的浓厚氛围;健全监管体系,细化控烟标准、优化跨部门协同流程,推动工作制度化。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1月1日——11月30日)。全面评估行动成效,将成熟经验转化为《全县未成年人控烟长效管理办法》,推动工作常态化。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推进会,协调解决执法难题;各部门设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任务落地。
(二)经费保障。县财政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宣传物料制作、举报奖励、人员培训等。
(三)宣传保障。建立“每月控烟宣传周”制度,通过多平台推送工作动态,宣传典型案例与经验做法,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