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庆梅代表:
您在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房东减免房租费的建议》(第56号)收悉。感谢代表对我县惠企纾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为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形成稳增长有力支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4月28日印发了《贵州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实施方案》(黔府办函〔2022〕 42号),从八个方面共58项措施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文件明确:2022年被列为疫情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承租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内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我县严格落实减免3个月租金的政策,目前已有133家企业(含个体户)享受了政策支持,减免金额共计135.51万元,其中:企业3家,减免金额33.51万元;个体户130户,减免金额102万元。针对其他承租非国有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县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县发改局、县住建局等部门研究,积极动员城区街边房东给予租金减免等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提出宝贵意见,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