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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文件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镇府发〔2023〕2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远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方案的通知(镇府发〔2023〕4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远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的通知(镇府办发〔2023〕1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远县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县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镇府办函〔2023〕5号)
人事任免
镇府发〔2023〕2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黔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杨仕根县长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已经镇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政府工作报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全力抓好工作落实。
2023年2月15日
政府工作报告
(2023年2月7日在镇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长 杨仕根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镇远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在州委、州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坚持主战略、主定位,沉着应对风险挑战,全力稳住经济大盘,团结一心、苦干实干,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实现了县十八届人民政府工作良好开局。
一年来,我们抢抓机遇谋发展,全面构建具有镇远特色的高质量发展支撑体系。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一周年之际,国务院出台了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新国发2号”文件,省委省政府接连出台支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支持黔东南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的意见,让我们倍感振奋、倍增干劲。全县上下抢抓“三个文件”重大机遇,突出产业为先、项目为王、效益为本,立足资源优势,构建起“主导引领、特色辅助、多极支撑”的现代化产业发展体系,谋划重大项目513个、总投资1060亿元,争取到各类资金12亿元。在新战略的指引下,镇远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驶入了“新赛道”!
一年来,我们勇于担当重实干,奋力推动镇远经济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坚决扛起发展重任,紧盯目标、接续攻坚,精准落实惠企纾困政策,建成一批大项目,引进一批新企业,青酒振兴发展成效显著,新能源电池“风口”产业实现“零”的突破,烤烟产业规模继续保持全州第一。面对疫情冲击,注重练好“内功”,镇远古城文化步行街入选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高过河景区成功创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全县国家级文旅品牌达12张,居全省前列、全州第一,第38届龙舟文化节网上点击量达2192万人次。新增“四上”企业13家。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突破160亿元。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连续2个季度进入省州前3位,全年增长3.1%,排名全州前列。在全县上下共同努力下,我们顶住了超预期因素冲击,经济综合实力不断攀升!
一年来,我们共克时艰渡难关,极大提升镇远人民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两个统筹”,快速果断处置9月疫情冲击,全县党员干部闻令而动、严防死守、连续作战,筑起一道道“外防输入”的坚固防线,广大企业捐资捐物,汇聚起全社会共同抗疫的强大合力!我们坚持“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共派出144名医务人员、公安干警驰援贵阳、毕节、铜仁、天柱等地抗疫,展现了镇远人民守望相助、患难与共的情怀和力量!全力应对60年未遇的干旱,保障1.2万受灾群众饮水安全,粮食总产量实现5连增。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省级禁毒示范县。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攻克了一个又一个难关,广大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回顾过去一年,我们主要抓了六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大兴产业,发展动能持续增强。突出“大抓产业、抓大产业”导向,围绕主导优势产业抓招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引进重点产业项目29个,到位资金25.3亿元;一、二、三产分别增长3.6、9.1、0.4个百分点。全力推进工业做大做强。青酒资产重组全面完成,技改工程稳步推进,基酒产能达3500吨,产值同比增长300%,酿酒产业主导作用逐渐显现。冠坤电子等3家企业建成投产,新增生产线196条,电子元器件潜力产业初步形成集群效应。电力、冶金、建材、特色食品等稳中有升,新增规上工业企业5户,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4.6%,总量位居全州第二。全力推进农业稳产增效。新建高标准农田1.5万亩,新增耕地658亩。粮食播种面积30.7万亩,粮食总产量达9.5万吨、增长1.8%。“一县一业”加速扩张,建成100头以上肉牛规模养殖场17个,全县肉牛存栏4.4万头,产值达2亿元,被评为全省牛羊产业发展先进单位。发展蔬菜、油菜、中药材等经济作物37万亩。生猪出栏11.7万头、增长27.9%,家禽出栏110万羽、增长22.8%。发展稻鱼综合种养5.5万亩。完成国储林项目建设1.5万亩,新增油茶种植1万亩,镇远黔康源天麻示范基地获得“第五批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新增州级以上农业经营主体15家,2家企业获批为省级“药食同源”试点企业,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55%。全力推进旅游恢复发展。实施城镇精致管理和景区品质提升行动,规划摩托车停车位1670个,清理整治古城区门头牌匾3315块,镇远古城5A景区顺利通过国家复核。成功举办龙舟文化节、氵舞水音乐节、全州民族服饰时装秀,“多彩贵州”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镇远赛龙舟文化节入选2022中国体育旅游精品项目,镇远古城入选2022贵州省文旅融合创新示范项目,报京村入选第四批全省乡村旅游重点村。旅游市场主体达2105家。全年接待游客673万人次,实现综合收入67.6亿元,游客人均花费全州第一,增强了全县围绕优势资源抓产业的信心。
(二)坚持大抓项目,城乡建设扎实推进。紧紧扭住项目建设“牛鼻子”,着力挖存量、找增量,稳住投资“基本盘”,以大项目带动大发展。全年在库项目108个,新开工项目35个,获批项目建设用地970亩,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3亿元。狠抓产业投资。强化项目企业“双服务”,推动青酒技改、新牧生猪标准化养殖、光伏发电等11个产业项目建成投产,引进万亩生态茶园、年产10万吨锂电池循环利用等项目落地开工,产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45.7%。狠抓城镇投资。大力实施城镇“四改”,完成棚户区改造1000套、老旧小区改造1648户、背街小巷改造10条,古城“颜值”持续提升。新建城镇燃气管道2公里。完成县城供水巩固提升项目建设,县城及周边饮水质量更有保障。启动金龙华府、银子坪等项目建设,商品房销售面积5.9万平方米。新建5G基站136个。狠抓基础投资。推进城乡道路养护工程建设,维修各等级公路路面2.9万平方米,完成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61.5公里,改造危桥2座,建成铁路通道项目1个。全力推进骨干水源工程建设,天印、黄泥堰、小河口水库实现下闸蓄水,金盆水库完成竣工验收,3个病险水库完成除险加固。供销冷链物流中心、10万平标准厂房等项目建设有序推进。狠抓民生投资。县中医院、殡葬综合体项目建设加快实施,老年养护楼提质改造全面完工,民生实事办好办实。
(三)坚持深化改革,发展活力有效释放。用好改革关键一招,破除机制障碍,激发内生动力。完成国家和省州改革试点任务4项、县级改革任务26项,“一县一试点”老牌酒企改革取得重要突破,国企改革、园区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等取得明显成效。科学划定“三区三线”,调出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7332亩。全面推进“一窗通办‘2+2’模式”改革,1467个“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标准化关联,342个事项实现“五个免提交”,全程网办事项占比达72%,“镇好办”政务服务品牌更靓。市场监管持续发力。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累计“减补退免”税费1.6亿元,新设市场主体3871户、增长94%。
(四)坚持保障民生,社会事业稳步发展。全力做好“三保”,完成民生支出12.5亿元,占财政支出74.9%,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5.2%、7.1%。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强化防返贫监测精准帮扶,“3+1”保障成果持续巩固。开发公益性岗位4739个,脱贫劳动力实现就业2.3万人,消费帮扶金额创新高,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73个乡村振兴项目全部完工。实施农村庭院美化行动让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更舒心。着力稳定就业岗位。坚持把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完成职业技能培训2504人,发放稳岗就业创业资金1170万元,专项资金以工代赈比例达30%,城镇新增就业3451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806人。着力提升教育质量。教育精准资助7.7万人,控辍保学动态清零。高考本科上线率48%、居全州第3名,600分以上人数居全州第6名,1人被北京大学录取,填补了镇远25年无“清北”的空白。文德中学二本达标率2300%。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办学质量不断提升。佛山4所学校与我县4所学校结成帮扶对子。着力建设健康镇远。国家卫生县城、卫生乡镇顺利通过复审,省级健康县创建扎实推进。全面完成核酸实验室改造,新冠疫苗全程接种率达88.3%。县中医院感染楼、老年养护楼完成搬迁,医共体建设积极推进,县妇幼保健院成功创建为二级医院,江古、大地卫生院被评为省级优质中医馆,州内外4所医院结对帮扶我县3家医院。医保基金监管全覆盖并实现结余,三重医疗补偿22.7万人次。着力兜牢民生底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27.7%,达到129.5元/月。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同比分别增长5.6%、16.1%。特困供养、高龄补贴、临时救助、优抚优待、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政策精准落实。撤并5所乡镇养老院进城集中供养。统筹推进社会事业发展,文体活动精彩纷呈,30套健身器材安装到位,国防动员、人防、双拥共建工作不断加强,民族宗教、文物保护、气象、工会、青年、妇女、儿童、红十字等工作取得新进步。
(五)坚持安全发展,风险防范有力有效。坚持安全稳定压倒一切,全力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牢牢守住了各条底线。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完成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11个。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2座,铺设污水管网4000米,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7.1%。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有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稳定覆盖30户以上自然寨,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2.8%。出租车完成“油改电”。河长制、林长制全面落实,河流生态、林业生态加快修复,全县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森林覆盖率62.79%,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9.3%。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立案查处441起、行政拘留30人。压实“四级责任”,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双排”,落实“干部驻寨、项目驻点、企业驻守”,全面完成国务院和省州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安全生产事故持续“双降”,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千方百计化解政府债务,做到不冒泡、不爆雷。有效防范金融、房地产、网络舆情、意识形态等风险隐患。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全面开展“大走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成功侦破一起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首破洗钱案,刑事案件立案数、破案率“一降一升”,群众安全感全省第一、满意度全省第十一,创历史最好成绩。
(六)坚持改进作风,执行落实更加坚决。认真贯彻“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要求,扎实开展“六个大力整治”,提升政府系统工作效能。完善落实机制。推广“五定工作表”,建立“双清单”,压实“双责任”,推动抓具体抓深入,健全经济运行定期分析、重点任务定期督办等机制,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改进会风文风。坚持少开会、开短会,少发文、发短文,县政府印发规范性文件数量压缩53%。推进“贵州省电子政务网”普及使用,实现“文不过夜”。强化问题整改。全面抓好涉粮巡察、土地督察、审计监督等反馈问题整改,坚决纠正工作不严不实,保障中央和省州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推进依法行政。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高质量办理建议提案393件。“两降一升”卓有成效,政务公开、“三重一大”落到实处。一年来,县政府以一抓到底的责任担当,建立闭环管理机制,推动美好蓝图一步步变成生动实景。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政治建设和廉政建设,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岗位监管,全力支持“一委两院”工作,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政府系统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以超常规举措抓落实,努力保持向上向好势头,力求开局精彩、全程出彩;我们全面发力、精准施策,以日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力求以一域之光为全局添彩;我们众志成城、群策群力,战疫情、抗旱情、保安全、迎盛会,向党和人民交出了合格答卷。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掌舵领航的结果,是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苦干实干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向驻县部队、武警官兵、公安干警和消防指战员,向广大医务工作者,向离退休老同志,向佛山市三水区和省州帮扶单位,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帮助镇远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还比较突出,面临的挑战还比较多。主要有:经济总量偏小,市场主体不强,招商质量不高,产业链不完善,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产业配套设施、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要素保障仍有短板,营商环境不够优越,风险隐患依然较多,有的干部能力作风与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差距,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拿出务实管用的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二、关于2023年工作
今年是我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至关重要、意义重大。当前,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加,经济发展仍将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但经济韧劲强、潜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好转,中央和省州继续实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为我县稳住经济大盘创造了基础和条件。只要我们坚持“六个有利于”,坚定信心、抢抓机遇、排难而上,就一定能够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取得更大胜利。
今年政府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州第十一次党代会、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全力打好“三场战役”,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谱写名城镇远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开好局起好步。
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一、二、三产分别增长7.1%、16.8%、4.3%左右;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7.5%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7%以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左右、10%左右;城镇新增就业3160人以上;森林覆盖率达62.82%,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节能减排降碳指标控制在省州调控目标范围内。
高质量发展主要目标是:人均GDP达3.68万元左右,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35%左右,工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20%左右;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15%左右,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10%左右;市场主体总量增长10%左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较上年提高2.0个百分点左右;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0万亩以上,产量在2022年基础上只增不减;农产品加工转化率59%以上;入县游客、旅游人均花费均增长10%以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逐步缩小。
围绕上述目标和思路,将重点抓好九个方面工作。
(一)在保增量提质量上下功夫,推动新型工业化再上新台阶。把发展工业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黔东经济开发区主战场和龙头带动作用,在调整产业结构上发力,在完善配套功能上用劲,以建成100亿级园区为目标,继续优化存量、做大总量、提升质量,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9户以上。一是做优园区平台。以化解园区历史遗留问题为突破口,深入开展“六个专项行动”,大力盘活闲置资产,完善园区水、电、路、气、讯、热等配套设施,以高品质园区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做强主导产业。完成白酒产业园发展规划编制。推进青酒重振提速,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扩大品牌影响力。大力引进酒类规模企业,盘活酒企闲置资产,全力打造黔东酿酒产业集聚区,推动酿酒主导产业实现新突破。三是做大潜力产业。支持云睿、冠坤、固铝等骨干企业扩大产能,建成电容器高低压正极箔项目,将电子元器件制造产业链向两头延伸,提升潜力产业支撑作用。四是做实新兴产业。抢抓黔东经济开发区融入全省“一核两区”规划的机遇,推动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等“风口”产业发展,建成年产10万吨锂电池循环利用项目,构筑工业经济新增长极。扩大光伏发电、新型建材、特色食品、“药食同源”产业规模,引进中草药提取与纸巾生产、净水器制造等项目。五是做活传统产业。继续实施蒸汽余热利用项目,着力稳定电力产能。推动砂石、水泥、混凝土产业联动融合,提高工业废渣综合利用水平,支持冶金企业技改提质。
(二)在提品质树品牌上下功夫,推动旅游产业化再上新台阶。抢抓后疫情时代旅游复苏发展新机遇,围绕资源、客源、服务“三大要素”,推进“四大行动”,加快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奋力推动镇远旅游业“井喷式”增长。一是实施设施品质提升工程。突出精细、精美、精致导向,整合项目资源,启动实施“南方丝绸之路”(镇远古城)建设提升项目,破解古城交通瓶颈,加强㵲阳河、高过河景区及旅游沿线环境整治,推动铁溪景区综合整治,增设人性化的旅游设施,促进各大景区增颜值、提气质、强品质。二是实施业态产品提升工程。扎实做好“水文章”、念好“山字经”,深挖传统文化、民族文化、红色文化资源,积极开发康养类、露营类、亲子类、体验类、研学类新业态,发展高品质生态山居,加强文旅资源数字化转化和文创产品开发,办好传统龙舟文化节暨“民体杯”全国龙舟(独竹漂)赛、元宵“舞龙舞狮”、报京“三月三”等活动,促进文旅、“酒旅”融合,更好满足个性化出游需求。实施古城景区业态提升、文德关康养综合体项目,推进盘活闲置低效旅游项目取得新成效,当好全州旅游提质发展“排头兵”。三是实施宣传营销提升工程。更新理念、创新方法,借助新媒体力量,抢占宣传新高点,打造旅游“燃爆点”,叫响“山水福地·千年镇远”旅游品牌,全方位、多层次引流,打响旅游复苏“当头炮”。大力开展“扶商助旅促消费”行动,以“旅游+”释放消费潜力、提振市场信心。四是实施管理服务提升工程。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建成镇远旅游经济服务系统平台,提高旅游综合监管、应急处置、投诉处理效率,让广大游客“食之放心、住之安心、行之顺心、游之舒心、购之称心、娱之开心”。
(三)在拓空间优环境上下功夫,推动新型城镇化再上新台阶。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围绕“保护古城建新城”,内疏外扩、以产兴城,推动建设“沪昆通道”发展带重要节点城市。一是大力实施“更新”行动。扎实推进城镇“四改”,完善公租房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城镇天然气管网建设,让“一区两镇”企业群众用上天然气。推动古城区“三线下埋”。二是大力实施扩容提升行动。用好新型城镇化“主引擎”,加大芽溪新城建设力度,新增开发面积200亩以上。继续推进金龙华府、舞阳世家等项目建设,“一楼一策”处置风险楼盘实现“保交楼”,统筹房地产去库存和棚户区改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实施智慧停车场、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项目建设,推动文化园、芽溪汽车站、市民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加快配齐黔东经济开发区生活服务设施,补齐城乡集贸市场、集中治丧等设施短板。建成5G基站60个、新能源充电桩20个以上。三是大力实施产城融合行动。依托文旅资源优势,推动服务业创新发展,大力发展“互联网+”等“吃住行游购娱”融合的新消费环境,打造一批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休闲康养、旅游购物、特色美食街区,壮大城镇经济。四是大力开展精致管理行动。全面落实新修订的“名城保护条例”,以城镇精致管理为抓手,深入整治古城风貌,推进划行归市,加强设施管护、园林绿化,推动古城核心区非旅功能逐步外迁,擦亮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金字招牌”。严管农村建房,依法清理“两违”,加强传统村落保护。
(四)在夯基础促振兴上下功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再上新台阶。深入实施“五大行动”,着力固成果、强产业、美乡村,全面推进“五个振兴”。一是坚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完善重点人群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持续巩固提升“3+1”保障,深化易地扶贫搬迁“五个体系”建设,及时消除返贫风险。持续实施脱贫人口增收专项行动,深化与佛山市三水区和镇远籍务工人员集中城市劳务协作,高质量做好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的脱贫人口增收工作,脱贫人口收入增长15%以上。二是坚决端稳端牢“镇远饭碗”。把粮食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提升粮油生产、加工、储备能力,新改建高标准农田2万亩,确保粮食产量达9.8万吨以上。新增县级粮油仓(罐)容1.15万吨,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应。三是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推动“三大体系”建设,实施扩规模、提品质、增效益行动,做好“土特产”文章,巩固提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成果。推进肉牛“一县一业”规模化突破。推广“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发展小规模大群体500户,支持江古、羊场建设肉牛示范乡镇,全县肉牛存栏突破5万头。推进肉牛精深加工和品牌创建,打造“繁、育、宰、加、销”全产业链。推进传统优势产业扩面提质。稳定烤烟种植面积,收购优质烟叶9.2万担以上。实施蔬菜、中药材、茶叶、油茶、精品水果、生猪、淡水渔业提升工程,订单式发展高粱种植。实施国储林项目建设4000亩,推进“国储林+”示范点建设,巩固林下经济“四大产业”。支持乡镇围绕“一主两辅”打造“一乡一品”。推进农业产业“接二连三”。扩大规模经营,提高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培育州级以上农业经营主体10家以上。大力发展镇远道菜、酸汤等“预制菜”,做优“镇有心意”公用品牌。强化消费协作、利益联结,建好粤黔协作现代农业产业园,积极申报大湾区“菜篮子”基地,大力实施电商“十百千万”和“快递进村”工程,实现“黔货出山”2.5亿元以上。四是加快推进乡村建设。突出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完成111个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扎实推进州县级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庭院美化行动,大力发展庭院经济,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农村户厕建设,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整县提升行动,巩固提升“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成果,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深入实施“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加强农村法治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公共文化建设,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建立健全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促进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
(五)在大招商强支撑上下功夫,推动项目建设再上新台阶。坚持围绕优势资源主导产业抓招商抓项目,实施“项目攻坚年”行动,以项目大突破推动全县大发展,夯实高质量发展“硬支撑”。一是强化项目谋划。把准政策资金投向,突出效益导向,聚焦产业提质、基础提升、民生改善,高质量谋划编制项目,建好“531”项目库。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更多优质、高效项目进入中央和省州盘子,提高项目转化率。全年新开工项目50个以上。二是强化项目建设。坚持挖存量、找增量,高效推进项目建设,夯实稳增长“底盘”。全面加强产业项目建设。新开工重大产业项目16个以上,完成工业投资3.7亿元以上、同比增长20%以上。推进10万平标准厂房、黔东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建设,争取推动中央储备煤基地项目落地,完成工业园区配套设施投资1.1亿元以上。全面加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动G211镇远大地至小田溪公路改扩建、溪口大桥、铺田惠民桥等项目开工建设,完成G551镇远五里牌至黄平重安江(镇远段)路面改造工程,继续推进天印、马路河水库后续工程建设,新增供水管网10公里,启动水务一体化项目建设。加快殡葬综合体、中心敬老院、黔东幼儿园等项目建设。完成基础设施投资7.1亿元以上。三是强化要素保障。狠抓土地供应,推进土地“增减挂钩”,大力实施宜耕地块提质改造,盘活存量土地,完成土地整治4000亩、新增耕地指标6000亩。健全“双服务”机制,加大争资争项和“政金企”对接力度,助推更多项目落地建设。四是强化招商引资。实施“产业大招商突破年”行动,把招商引资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围绕建链、补链、延链、强链招大引强,确保新增重点产业到位资金25亿元以上。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并举,大力开展领导招商、专班招商、驻点招商、以商招商,深入研究产业链条,紧盯头部企业,精准开展“点招”,提高招商质效。聚焦珠三角、长三角、长株潭、成渝等重点区域,全面“蹲点”“扫楼”,全年引进优强企业10家以上。强化招商服务,建立招商引资“一张产业链条图、一个招商项目库、一套全流程服务、五个招商专班”的“1115”机制,推动签约项目快落地、快建设、快投产。五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服务民营企业“六大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创新环境、要素保障环境,全力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对标大湾区政策体系,推动业务办理全流程再造,力争跨省通办、联办和双向审批取得新进展,让企业办事效率更高、成本更低。积极发挥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前哨”作用,形成多维度、多视角的监督体系,打通优化营商环境“最后一公里”,让企业投资更放心、安心、顺心。
(六)在提效率增动力上下功夫,推动改革创新再上新台阶。
以区域联动推动融合发展,以改革创新释放动力活力,全面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一是深入实施“桥头堡”战略。紧扣产业转移示范区、生态旅游康养区、双向开放先导区、共同富裕试验区“四区”战略定位,深入实施“桥头堡”十大工程,做好“人、物、产”三篇文章,完善协调对接机制,强化产业承接,加强对接融入。围绕“大湾区企业+镇远基地”“大湾区市场+镇远产品”,高水平打造粤黔协作工业园。支持黔东南无水港申报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推动建设黔东现代物流园。扎实做好“镇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力争“镇三”快速通道复工,提升互联互通水平。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二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推进“三农”、财税金融、国企管理、综合执法、园区运行、公共服务等关键领域改革,打破行业部门“壁垒”,促进要素有序流动,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加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审批”,进一步释放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跨省通办”和“一件事一次办”,坚决治理“门好进、事难办”,推动政务服务“一窗通办‘2+2’模式”改革上档升位,打造“镇好办”政务服务品牌升级版。四是着力提升创新水平。创新落实国家和省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确保市场主体达2.7万户、企业达4100户,培育入库“四上”企业17户以上。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以企业为载体、以产业需求为导向,深化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推动一批科技成果到我县转化。大力实施人才“四大工程”,柔性引进一批高层次、紧缺性人才。积极营造青年创新创业良好环境,促进青年优先发展。
(七)在抓保护添绿色上下功夫,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建设生态镇远、美丽镇远。一是加强生态保护治理。全面完成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提升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坚决防止问题反弹。持续打好污染防治“五场战役”,落实河长制、林长制,加强河湖岸线空间管控和自然保护地管理,实施㵲阳河流域环境保护修复、六洞河金堡段治理工程。持续开展长江“十年禁渔”。完成石漠化治理13.3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17平方公里。推进县城污水管网和蕉溪、青溪、羊坪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启动大地、尚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保持㵲阳河出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10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质符合卫生标准,县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8%以上。二是发展绿色生态经济。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深入实施“千企改造”,提高现有产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清洁能源、资源回收、环保建材、大健康医药等高成长、高附加值、低能耗产业,提升产业绿色化、循环化发展水平。三是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推广绿色建造,广泛开展绿色机关、绿色企业、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提高新能源车辆占有率。发展“绿色金融”,积极推进“碳汇”项目开发。完成羊场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样板。
(八)在防风险守底线上下功夫,推动安全发展再上新台阶。坚持“两个至上”,树牢底线思维,提高防控能力,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守土有效。一是守牢安全生产底线。落实“六个全覆盖”,压实“四级责任”,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常态化抓好消防、交通、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双排”,推进“打非治违”攻坚,持续开展“三驻”行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统筹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推进应急体系建设,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守牢社会稳定底线。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把信访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强化信访源头防治,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真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黄赌毒”、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持续深化命案防控工作,加强网络舆情管控,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镇远。三是守牢政府债务和金融风险底线。从严从紧管控债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增加土地基金收入化解一批,通过债务重组缓释一批,争取与债权人协商折让一批,常态化开展非法集资排查打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九)在惠民生增福祉上下功夫,推动民生保障再上新台阶。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在改革发展中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千方百计稳定就业。落实稳岗拓岗和促就业各项政策措施,保障脱贫人口、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稳定就业。持续实施劳动力素质提升行动,加强就业培训、就业监测、就业帮扶,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达70%以上。进一步推广以工代赈,确保专项资金以工代赈比例达30%以上。二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围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验收、镇远中学复查升类评估、文德中学特色示范学校创建等重点工作,深入实施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调优教育布局结构,加快教育项目建设,全力改善办学条件,着力化解“入园难”和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深耕新教育试验,持续保持控辍保学动态清零。推动县职校产教融合发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力争镇远教育再创佳绩。三是全力守护人民健康。严格落实“乙类乙管”要求,保障药品、医疗设备供应,全力做好重症患者医疗救治,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确保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深入实施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全面完成县医院整体搬迁,启动县中医院独立办院工作,推动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提升,完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服务功能,创建1家县域医疗次中心。持续开展基层骨干医师培训和村医轮训,提升“组团式”帮扶成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分级诊疗机制,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四是努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推进全民参保计划,为村(社区)干部建缴住房公积金,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应保尽保”。严格落实低保、救助、特困供养、助残等政策,关心关爱特殊困难群体。探索“公建民营”模式,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老龄产业。加强“儿童之家”建设。推动新建殡仪馆投入使用。五是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动长征文化展示区项目建设,提升博物馆展陈,做好非遗传承,完善全民健身运动设施。深化拓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大力开展“文化下乡”,推进“全国文明城市”“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持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加强国防教育、征兵、民兵应战应急工作,重视外事、气象等工作,支持“一委两院”和各群团组织工作。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扎实办好“十件民生实事”。(1)完成涌溪幼儿园建设。(2)为全县15000名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3)开展技能培训1900人次,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380人。(4)配置全民健身器材50套;新建社区健身路径或三人制篮球场2个,补充维护更新农体工程3个,提升全民健身示范站点3个;建设民族团结食堂5个。(5)改造老旧小区2196户、棚户区150套、背街小巷9条;新建城镇燃气管网3公里。(6)实施镇远中学至芽溪移民小区路灯建设。(7)全面完成古城临河栈道提升改造。(8)实施农村自然寨稳定供水项目覆盖10个自然寨。(9)实施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50公里。(10)实施城区市政消防栓升级改造100个,为27个30户以上木质房屋连片村寨配备消防器材。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我们要心系群众,办好“民之大事”,让发展更有温度、幸福更有质感。
三、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奋斗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必须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政府。
(一)以忠诚之心奋进新征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确保镇远各项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以为民之情践行新使命。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尽最大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以法治之力护航新发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镇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抓好法治教育,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依法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加强府院联动,把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四)以廉洁之本浇筑新防线。时刻牢记“两个永远在路上”,纵深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筑牢拒腐防变堤坝。深化廉政建设,严肃财经纪律,自觉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五)以团结之姿开创新局面。牢牢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战略部署,聚焦高质量发展“四梁八柱”,锚定“赶超突围”目标,始终坚持在县委领导下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凝万众之心,聚万民之力,同心同德、同向同行,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干出一番新业绩、闯出一片新天地。
各位代表!新征程呼唤新担当,新使命激励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州委、州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奋力推动名城镇远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而团结奋斗!
镇府发〔2023〕4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远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黔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镇远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23年2月28日
镇远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
涉农资金方案
序 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精神,根据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24号)《省财政厅等11个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124号)《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2〕10号)等相关要求,结合年度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统筹考虑涉农资金来源计划,进一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引领。充分发挥政府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中的主导作用,依托镇远县“十四五”乡村振兴规划,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科学安排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集中、连续投入的方式,紧紧围绕全县主导产业和其他特色产业,向农业产业和基础设施薄弱的乡镇、村集中,从而巩固拓展我县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二)提高效益,促进发展。负责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制度以及具体措施的制定,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稳定脱贫人口不返贫,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助推农村产业。
(三)坚持分工协作,强化责任。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摒弃部门利益,站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高度,强化责任,精准指导,高位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
二、目标任务
通过整合,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乡村振兴投入新格局,激发全县生产发展动力。支持围绕突出问题,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目标,以乡村振兴规划为引领,以重点乡村振兴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乡村振兴,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
(一)年度巩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围绕2023年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目标,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强化帮扶责任,对监测帮扶对象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措施,切实保障脱贫群众“稳得住、能稳住”,让5.15万脱贫户过上好日子、形成好习惯、养成好风气。
(二)项目建设目标。深入分析脱贫群众生产现状,对自身发展能力强的脱贫群众,按照其意愿,支持小额信用贷款予以贴息,通过各种举措,鼓励发展种养殖项目,巩固和提升自身发展能力。对自身发展能力弱的脱贫群众,通过财政涉农资金撬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施产业化项目,建立有效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脱贫群众增收。
(三)资金整合目标。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主要目标,将“零、散、小”的财政涉农资金捆绑使用,逐步解决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各自为政”,资金效益不高,资金投入分散,资金使用缓慢等问题,进一步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三、工作措施
(一)项目实施期限
1.准备阶段(2023年1月1日至1月31日)。制定《镇远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科学合理完善巩固拓展成果与乡村振兴项目库。
2.实施阶段(2023年1月-2023年12月)。按照《镇远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有序实施项目。
3.评估阶段(2023年12月-2024年1月)。完成县级自查验收,开展绩效评价,总结经验。
(二)使用原则
严格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乡村振兴目标走、目标跟着脱贫对象走”的原则,统筹整合资金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产业。项目安排上根据规划需求,兼顾农村基础设施、公益设施等项目建设,同时要严格执行国家、省确定的工程建设投资标准、定额和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定。
(三)资金安排
县财政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结合县乡村振兴规划,认真筛选项目,拿出资金分配意见报县政府审批。项目业务主管部门要制定独立的项目实施方案,细化实施内容、实施标准、时间节点等内容,切实做到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
(四)资金拨付
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批复方案后组织实施,资金拨付由项目实施单位申请,国库统一支付,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项目验收申请,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或第三方进行验收、开展工程项目结算、决算编制及审核,出具验收报告。要做到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及时报账并整理资料归档,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
(五)建立协调机制
在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建立广泛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确定部门职责分工,明确统筹整合政策,做到“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
(六)严格监督检查
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全县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整合资金使用绩效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县监察机关,县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对政策执行不到位等现象执纪问责。
(七)实行绩效管理
根据全县预算编制规定和要求,结合乡村振兴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任务等,科学合理测算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需求,设定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四、项目建设
按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相关政策,结合我县乡村振兴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因地制宜确定具体项目。2023年计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8229.77万元,安排项目60个,安排建设项目如下:
(一)农业基础设施项目
农业基础建设项目共计16个,整合资金1480.75万元,占比17.99%。主要为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产业道路建设、民族地区新风行动、以工代赈项目等。
(二)农业生产发展项目
农业产业项目共计44个,整合资金6749.02万元,产业比率达82.01%,主要为林下经济、农业产业、防返贫补短板项目、农村劳动力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雨露计划”项目,及贴息类项目等。
五、整合资金
(一)扶贫项目计划总投资情况
2023年,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方案中项目计划总投资8229.77万元,其中,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8229.77万元,其他筹措资金0万元。
1.农业基础设施类。计划投资1480.75万元,其中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480.75万元,自筹0万元。
2.农业产业发展类。计划投资6749.02万元,其中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749.02万元,自筹0万元。
(二)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2023年,我县整合涉农资金8229.77万元。其中,整合中央财政资金7587.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642.77万元。
1.整合中央财政涉农资金7587.00万元。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137.00万元,水利发展资金0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450.00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0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0万元,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资金部分)0万元,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0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0万元,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0万元,产粮大县奖励资金0万元,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0万元,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0万元,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0万元,旅游发展基金0万元,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0万元。
2.计划整合省级财政涉农资金642.77万元。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42.77万元,水利发展资金0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0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0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0万元,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资金部分)0万元,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0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0万元,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0万元,产粮大县奖励资金0万元,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0万元,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0万元,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0万元,旅游发展基金0万元,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0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以书记、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涉农资金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乡村振兴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各一名分管领导担任。县发改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指导编制乡村振兴规划;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并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协调机制办公室要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在全县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责任分明,目标统一,步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二)规范工作程序
在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认真执行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方案的规定,按照规定各项目承担单位和管理部门依据职责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档案管理等工作。
(三)做好项目实施及资金监管
项目资金下达后,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根据镇远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专项资金项目安排统计表(附后)进行安排项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及时做好资金拨付工作。
(四)健全考核制度
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的项目申报、实施效果、组织保障、宣传等方面进行绩效考评,县政府对有关乡镇、部门的资金整合实行绩效管理,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定期进行通报,严格考核制度,对整合工作不力、整合效果差的单位将视其情节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通报,确保全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落到实处,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镇远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 .xlsx
附件2:镇远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设计划表.xls
镇府办发〔2023〕1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远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黔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镇远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2月6日
镇远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办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及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根据《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条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贵州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及州、县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县各承办单位办理建议提案工作。
本制度所称承办单位,是指承担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和县级有关机关、组织,省州驻县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等等。
第三条 办理建议提案是履行宪法和法律的具体体现,是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是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重要途径。各承办单位要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民主意识和公仆意识,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第四条 办理建议提案应当坚持加强领导、增进沟通、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切实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充分发挥建议提案在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第五条 县政府办公室除办理好自身承办的建议提案外,还应负责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的综合、协调、指导、督促等工作。
第二章 交 办
第六条 建议提案的办理,根据实际需要分为单独办理、分别办理和协同办理。
建议提案由一个单位办理的,为单独办理;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独立办理的,为分别办理;由一个单位牵头、其他单位会同办理的,为协同办理。协同办理时,牵头单位为主办单位,会同单位为协办单位。
第七条 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交县人民政府办理的建议和县政协全体会议及其常务委员会交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提案,由县政府办公室统一组织交承办单位办理。
建议提案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单位共同办理的,在交办时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单位分别办理的,在交办时明确分别办理单位。
第八条 承办单位收到建议提案后,应及时组织研究,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建议或者需要调整主办单位、协办单位的,应当自收到建议提案之日起10日(指工作日,下同)内,向县政府办公室书面提出调整意见,经同意后退回,不得自行将建议提案转交其他单位或者滞留、延误。承办单位提出调整主办单位、协办单位等意见的,县政府办公室应当自收到意见之日起10日内予以回复,承办单位应当按照回复意见执行。
第三章 办 理
第九条 承办单位办公室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综合管理,收到建议提案后要认真组织清点、核对和登记,及时呈报单位领导,召开交办会议,将建议提案办理落实到具体经办股室和经办人员。
第十条 承办单位应当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做到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有关股室落实、指定专人办理,确保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和实效。县领导牵头领衔督办的重点建议提案,应当成立办理工作小组,制定方案,落实责任,采取专题调研、协商座谈、实地考察、上门走访等方式重点办理。
第十一条 办理建议提案应当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准确理解意图,做到办前沟通、办中求策、办后问效,切实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协同办理时出现分歧意见的,主办单位应当与协办单位沟通协调;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和关乎社会热点问题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应当与代表委员加强协商,视情况及时提请县人民政府研究解决,努力达成共识。
第十二条 建议提案提出的问题,应予解决且具备解决条件的,应当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应当制订计划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应当明确答复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积极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支持。
第四章 督 办
第十三条 县政府县长、副县长每人每年至少牵头督办1件重点建议提案。
第十四条 县政府县长、副县长牵头督办重点建议提案的具体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分别负责组织和协调,并由承办单位及时向县人大办、县政协办通报办理情况和结果。
第十五条 县政府各分管领导应当将建议提案督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及时对分管联系单位办理提案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协调解决分管联系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六条 建议提案答复应当按照有关期限规定执行。县两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提案,原则上承办单位应当自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答复;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提案,原则上承办单位应当自签收建议提案之日起3个月内答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答复确有困难的,经交办机构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答复期限,但是延长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
建议提案复文正式送出前,必须严格审核把关,按程序报县政府分管联系领导审签,其中由县领导牵头督办的,应当同时报牵头督办的县领导审签。复文重点审核该解决的问题是否已解决,答复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格式是否规范,文字表述是否精准等等。对审核不符合行文要求的,应退回承办单位修改完善。
第十七条 县政府办公室每年组建专班,组织开展至少2次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综合督查,掌握了解各承办单位办理进度,及时发现办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工作专报呈县政府班子成员阅,并抄送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第十八条 督办建议提案工作,可邀请县人大办、县政协办以及部分代表委员参与,适当吸收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民主党派成员和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群众代表等参加,加强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
第五章 答 复
第十九条 承办单位不能如期答复建议提案的,应当在期限内向代表委员作出说明,相关情况及时反馈县政府办公室,由县政府办公室函告县人大选任联和县政协提案委,并在重新确定的期限内答复。
第二十条 属协同办理的建议提案,协办单位应当自签收之日起2个月内,将会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综合各方意见后答复代表委员。
属分别办理的建议提案,由承办单位分别答复代表委员。
第二十一条 建议提案应当逐件办复。复文应当回应建议提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做到观点明确、表述清晰、内容具体、事实准确,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按照统一格式行文,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由承办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加盖公章作正式公文送达代表委员。
第二十二条 承办单位应当根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按照下列要求,在复文首页右上角标注办理类别:
(一)对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所提意见已经采纳的,标注“A类”;
(二)对所提问题已经列入工作计划、规划拟逐步解决的,标注“B类”;
(三)对所提问题暂时难以解决或者目前条件不具备确实无法解决的,标注“C类”。
第二十三条 承办单位应当根据复文是否可以公开等情况,在复文首页右上角标注“可公开”或者“不公开”字样。承办单位未标注是否可以公开字样的,视为“可公开”。
对承办单位标注“可公开”(含视为“可公开”)的复文,可以通过网站和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办理复文,承办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及时主动予以公开。
第二十四条 各承办单位应安排专人及时将复文送达代表委员,面对面征求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由多名代表委员联名提出的建议提案,要分别逐一将复文送达代表委员和征求意见建议,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允许采取电话、微信等方式答复和征求意见建议。
第二十五条 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表示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应当及时将情况向单位主要领导报告和向县政府办公室反馈,由单位主要领导组织研究办理工作,与代表委员深入细致沟通协商,在1个月内作进一步办理和答复。
第二十六条 承办单位在建议提案复文中承诺列入计划逐步解决有关问题的,应当适时向代表委员续报工作进展情况。
因情况发生变化,在复文中承诺解决的有关问题不能兑现或者需要延期落实的,承办单位应当及时函告代表委员。
第六章 总 结
第二十七条 承办单位应在每年11月底以前向县政府办公室报送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
县政府办公室在每年办理工作结束后,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建议办理情况,向县政协常委会议通报提案办理情况。同时整理收集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资料(含建议提案办理征求意见表)存档,并送县人大选任联、县政协提案委备案。
第二十八条 县政府办公室分别对县政府系统的承办单位办理建议提案工作实施年度综合评价;对高度重视、办理及时、办复质量好、反馈满意率高的承办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通报;对不重视办理建议提案工作、延误办理期限、办理质量差、复文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报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后,进行批评通报。
镇府办函〔2023〕5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远县2023年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县提升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黔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镇远县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县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2月27日
镇远县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县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改善我县农村生活环境,减轻垃圾收运处理压力,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根据《贵州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3年省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县提升名单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县2023年省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县提升创建工作快速、有序、高效推进,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三次全会精神及州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按照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市场化运作原则,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建设投入,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推行源头减量、分类收集、资源回收、分类处理的综合治理方式,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县域统筹、循序渐进,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的工作原则,统筹深化县、乡镇、村、组四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建设,逐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持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全面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收运体系,全面提升和正常运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普遍建立,常态化保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创建健全示范点设施,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示范带动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到2023年底,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行政村覆盖率100%。平均正常运行率达95%以上,30户以上自然村寨收运设施覆盖率达100%,10户以上自然寨收运设施覆盖率达90%以上。
三、组织领导
为有力有序开展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仕根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范 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杨正军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杨 飞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龙福明 县政府办督查专员
潘永东 县政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金庆祝 县发改局局长
伍 丹 县教科局局长
刘 溢 县工信和商务局局长
黄作久 县财政局局长
杨德刚 县住建局局长
欧 丹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绍臣 县卫健局局长
袁仁超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高 跃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申爱林 州生态环境局镇远分局局长
彭泽钟 县税务局局长
曾 迪 黔东经济开发区综合办主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德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高跃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推进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宣传报道等相关工作。
四、工作职责
县委组织部:负责督促指导各村“寨管委”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生活垃圾治理氛围营造及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宣传推广各乡镇、各部门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城乡人居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建立全县生活垃圾全流程分类处理体系;将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落实省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管理目标和总量控制计划。
县发改局:负责研究制定全县生活垃圾分类等相关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州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制定生活垃圾清运费用标准。
县教科局:负责动员和组织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机构配合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治理工作,持续开展“小手拉大手”行动。
县工信和商务局:负责牵头做好全县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推进分拣中心和回收站点建设,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建立分类统计以及处置流向的登记制度,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监管。
县财政局:负责统筹保障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并指导资金使用和管理,配合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中央、省、州资金支持,并将不足部分纳入年度预算,做好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等相关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该项工作全面统筹调度,确保工作整体推进,不断完善环卫设施建设。
县农业农村局:按照《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做好乡村清洁工作。负责推进全县生活垃圾收运转运处置的宣传,引导农村居民养成良好的文明健康习惯,有效促进农村环境改善。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加强农村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监管,负责督促医院、诊所等卫生系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好重大疫情等应急状态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培养农村群众健康卫生习惯,建立健全乡村生活环境长效保洁机制,美化提升村容村貌,加快推动村庄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迈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得到明显增强。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开展设施维护监管,负责辖区生活垃圾治理排查整治等相关工作。负责制定城乡环卫一体化量化考核办法,每月对县城区及乡镇进行量化考核、督促第三方购买服务做好全县生活垃圾收运及保洁工作。
州生态环境局镇远分局:负责城乡环境的环评、项目建设期及设施运行后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污染物排放等监测工作,规范有害垃圾收运、储存、处理,建立有害垃圾处置体系。
县税务局:负责贯彻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催缴垃圾处置费用。负责制定生活垃圾收费管理办法及对生活垃圾产生者征求垃圾处理费。
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成员单位开展生活垃圾治理推进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确保工作落实成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黔东经济开发区:负责与乡村振兴局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保洁机制,组织村、组、群众和辖区单位、企业、学校、农场等开展垃圾治理工作,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属地范围内垃圾收集设施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村民对生活垃圾进行规范投放等工作。
五、工作任务
(一)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整治整县提升示范村建设,并逐步向各乡镇村寨推广。上半年,完成㵲阳镇魏家屯村、江古镇寿斗村作为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县推进示范村建设,在魏家屯村、寿斗村分别建设垃圾分类厅3个、设置垃圾分类桶12个,完善垃圾分类标识标牌和垃圾资源化利用知识宣传栏,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健全村寨环境保洁制度上墙,落实保洁人员。
在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整治整县提升示范村建设基础上,另外完成垃圾分类厅建设任务为:县城区55个、东城社区6个、芽溪新城移民小区3个、羊场镇金盆村15个、金堡镇松明村8个。比照完成的垃圾分类建设厅数量完成垃圾分类桶设置348个。
(二)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向30户以下村寨延伸。目标任务为30户以下覆盖率达到96%,增设30户以下点位约960个,垃圾桶1538个,垃圾箱98个,新增转运车8台。
(三)及时更新原有点位垃圾桶(箱)。结合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实际,集中解决垃圾收运点摆放缺漏、重复摆放、破损严重等问题。全年计划更换垃圾桶900余个,修整铁箱体80余个。
(四)构建稳定长效保洁机制。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加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日常监管,动员群众自觉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村庄巷道等生活垃圾,及时清理村庄沟渠垃圾和村道沿线等公共区域散落垃圾,解决村庄乱堆乱放问题。县综合执法局开展每月一次的垃圾收运,进一步健全村规民约,明确村民保洁义务,强化自我管理,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等现象。因地制宜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村庄保洁制度,加大农村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和垃圾收运力度,确保村庄干净、整洁、有序。
(五)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按照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要求,积极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垃圾分类方法,鼓励对易腐烂垃圾就地就近堆肥处理,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灰土、杂草等垃圾在村内就地就近消纳,有效减少外运处置垃圾量和外运频次。纳入收运体系的生活垃圾,依托现有乡镇垃圾转运站,避免出现投入大、效益低等问题。
六、年度计划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前)。召开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县提升工作会议,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与乡镇及部门签订工作责任书。
(二)督查整改实施阶段(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前)。督查整改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基础设施,优化保洁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督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乡镇及部门进行全县通报,并在调度会议上作表态发言。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前)。总结督查整改中的经验,查找生活垃圾整治中的不足,及时研判存在的问题,在巩固提升阶段加以整改,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治提速增效。
七、保障措施
(一)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扶持政策,整合使用各类专项资金。
(二)明确职责,合力推进。各成员单位与各村(居)要按照责任分工,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有计划推进,切实履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职责,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村(居)、各部门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各村(居)支书和主任为本辖区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把任务明确到人到岗,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高质量开展。
(四)加大宣传,强化引导。充分利用“群众会”、“大喇叭”、微信群等各种方式进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宣传,提高村民知晓率、认同感,激发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发动村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推广典型村寨经验、改进适宜可行的做法,让治理工作真正出成效,群众得受益。
(五)加强调度,强化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工作进度的调度力度,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采取明查、暗访、抽查等多种方式加强督查督办,对不认真履职、敷衍搪塞、弄虚作假、推诿扯皮、工作不到位、责任落实差的村(居)进行跟踪问效,将依纪依规严肃追究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各村(居)、各部门要加强自查自测,主动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人事任免
2023年2月1日,县人民政府决定(镇府任〔2023〕1号)
文天祥同志正式任县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大队长。
2023年2月1日,县人民政府决定(镇府任〔2023〕2号)
免去陈智权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2023年2月21日,县人民政府决定(镇府任〔2023〕3号)
杨然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副乡长级,试用期一年)。
2023年3月9日,县人民政府决定(镇府任〔2023〕4号)
王治忠同志任县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白忠勇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廖竽伟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聘任);
杨杰同志不再担任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邵为同志不再担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高红兵同志不再担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黄保余同志不再担任县中医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张宋君试任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2023年3月23日,县人民政府决定(镇府任〔2023〕5号)
刘柱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龙福明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职务;
杨胜贵同志不再担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杨淋光同志不再担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邓坤琨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