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关于李静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2-09 10:54 字体:[]



镇府任〔2026〕2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李静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黔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镇远古城景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镇远干任〔2026〕2号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静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