涌溪乡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6 17:17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布镇远县涌溪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涌溪乡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855-387091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涌溪乡通过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58条,其中政策宣传解读类信息占15条,统筹城乡事业发展类17条,科教文卫事业建设类信息占17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占38条,其他主动公开类信息71条。同时,通过秀美涌溪欢迎您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涌溪动态13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涌溪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将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2024全年我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等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实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高质量开展信息发布工作,按月、按季度更新到位,确保公开内容及时有效。二是完善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登记。明确禁止公开类信息、可不予公开类信息、主动公开类信息与依申请公开类信息分类。三是严格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公开内容、录入人员、审核环节全部登记在册,做到发布流程追溯可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涌溪乡人民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于政府工作的监督、规范作用。同时做好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的后台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顺利推进。

五)监督保障

涌溪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遵守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细化公开范围,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同时,加强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通过举报电话、投诉窗口、监督信箱等渠道,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积极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群众呼声、解决存在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工作要求还有差距。一是部分政务公开内容公开不及时,一些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解读不够详细、通俗易懂,影响了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和运用。二是个别部门对信息发布管理还不够重视,信息发布程序还不够严谨。三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及时更新信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信息更新机制。明确各部门的信息更新责任和时限要求,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二是完善政务公开监督考核机制,要求“谁制定,谁解读”,对各部门制定的文件要求第一时间高标准进行政策解读,方便群众理解,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乡镇绩效考核范畴,加大考核权重。三是加大培训力度,针对《条例》开展学习宣传,培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提升工作人员能力素养,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