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卫生监督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卫生监督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各类卫生行政许可受理及现场审查
1、承办公共场所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
2、承办供水单位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
3、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场所的行政许可事项。
(二)公共卫生监督
1、对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及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2、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3、对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4、对建设项目执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三)医疗卫生监督
1、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2、对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监督检查,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3、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控制措施和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四)其他
1、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2、负责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3、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4、承担上级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卫生监督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办公室、中医监督股、法规稽查股、医政监督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股、职业和放射卫生监督股、学校卫生监督股、计划生育与妇幼健康监督股9个处室,下属0 个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卫生监督局部门决算只包括本级决算,无所属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39.75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104.19万元,降低30.29%。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结余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132.15万元和2021年收入增加导致。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32.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8.9万元,占98.3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3.85万元,占1.6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38.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59万元,占96.24%;项目支出8.97万元,占3.7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28.9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103.04万元,降低31.04%。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139.15万元和2021年财政拨 款增加导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6%。与2020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4.91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相比2020年度增加3人,而增加的工资和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8万元,占4.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0万元,占2.53%;卫生健康支出194.92万元,占85.16%;住房保障支出17.10万元,占7.4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64.66万元,支出决算为228.9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39.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3人而增加的工资和人员经费。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一般公共服务(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款项为目标绩效奖金,年初未做预算安排。(11.08万元目标绩效奖金,中途追加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8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款项为突发事项支出,年初未做预算安排,为中途追加预算。
(3)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当年预算为148.44万元,支出决算为184.9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24.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3人而增加的工资和人员经费。
(4)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当年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5.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卫生许可证工本费和卫生监督监测费,本年只支出工本费0.16万元。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8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时将该款项列入了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当年预算为13.22万元,支出决算为17.1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29.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3人而增加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8.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9.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1.29万元、津贴补贴57.48万元、奖金14.01万元、养老保险缴费15.05万元、职业年金4.4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70万元、住房公积金17.1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82万元、伙食补助1.07万元、离退休费22.13万元、抚恤费6.47万元等;
公用经费29.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03万元、水电费1.50万元、差旅费5.38万元、维修(护)费1.21万元、公务接待费0.71万元、工会经费2.6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26万元、职工车补11.26万元、会议培训费0.1万元,其他万元0.11万元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完成预算的56.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按计划开展。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纪律,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98万元,比上年减少1.34万元,降低40.47%,减少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按计划开展,接待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比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63.83%,比上年减少0.88万元,降低41.2%,减少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按计划开展;公务接待费支出0.7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36.17%,比上年减少0.46万元,降低39.15%,减少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卫生监督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万元,支出决算1.26万元,完成预算的63.0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出差加油、公务用车维修维护、公务用车保险等。2021年,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卫生监督局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支出决算0.71万元,完成预算的47.65%。具体是:接待上级对本单位的检查用餐。
(4)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1万元,主要是接待上级对本单位的检查用餐等。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卫生监督局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6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降低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增加0万元,降低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卫生监督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16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6.98万元,增长31.45%,主要原因是:增加3人而增加人员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卫生监督执法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1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二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反映卫生监督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卫生监督局各项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