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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联动,重拳出击,打击非法用工——镇远县多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用工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 2016-10-08 17:48 字体:[]

良好的用工环境,是企业发展壮大的根本,也是职工得以生存和发展的保障。为保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有效打击非法用工违法行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综治委“打击非法用工等违法犯罪活动”精神,促进企业生产健康发展,2016年9月上旬至10月上旬,镇远县人社、安监、市监、国土、公安、民政、卫计、总工会、妇联等部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非法用工违法行为,进一步优化了用工环境,推进了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该县成立了打击非法用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人社、安监、市监、国土、公安、民政、卫计、总工会、妇联九家部门组成;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重点、检查内容、检查时间,同时开展打击非法用工法治宣传,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此次专项行动采取分组联合检查的方式进行,对城乡接合部正常生产经营的砂石场、小砖厂、家具厂、食品油加工厂、各类餐饮店和建筑工地进行重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重点检查企业证照、用工和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情况,坚决做到违法事实没有查清不放过、劳动者合法权益没有得到维护不放过、侵权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不放过、侵权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对检查中确认的违法事实,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严惩。

通过检查及向工人了解实际情况,各企业能按月发放工资,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定执行,为部分工人缴纳了工伤保险,并能提供劳动保护产品,没有拐骗智障人员、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情况。检查组对部分企业不按时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和未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的行为提出了批评,要求企业及时整改。

打击非法用工专项行动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维护了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了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加强对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劳动用工方面监管,建立健全预防查处打击非法用工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未成年人和智障人员等群体的合法权益。此次专项行动共计重点检查用人单位22户,补签劳动合同90份,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1份。